
(1). 隋 唐 時典儀禮唱贊官員的别稱。《舊唐書·職官志二》:“ 隋 太常、鴻臚二寺,皆有贊者,皇朝因置之,隸門下省,掌贊唱,為行事之節。分番上下,謂之番官。”
(2).外國的官員。 元 馬緻遠 《漢宮秋》第二折:“如今就差一番官,率領部從,寫書與 漢 天子,求索 王昭君 與俺和親。” 元 汪大淵 《島夷志略·麻裡魯》:“若番官沒,其婦再不嫁於凡夫。”《說嶽全傳》第十五回:“一日老狼主登殿,當有番官上殿啟道:‘軍師回來了。’”
"番官"一詞在漢語中屬于曆史官職類詞彙,其核心含義與古代中央王朝對邊疆或少數民族地區官員的稱謂相關,尤其多見于宋代。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詞典及曆史文獻的詳細解釋:
番官(fān guān)
指古代由少數民族或外族人士擔任的官職,或特指宋代在宮廷禁軍中設置的由少數民族将領充任的職位。其名稱中的“番”通“蕃”,意為“外族”或“邊疆民族”,體現了古代中央政權對非漢族官員的特定稱謂。
宋代禁軍體系中的番官
北宋時期,朝廷為加強軍事力量,招募西北邊疆的羌、黨項等少數民族勇士組成“蕃兵”,其統領将領被稱為“番官”。番官受中央任命,負責統轄本族士兵,協同漢官防禦邊境。
參見《宋史·兵志五》:“蕃兵者,具籍塞下内屬諸部落,團結以為藩籬之兵也。”
參見《續資治通鑒長編》:“(蕃官)各依本族職名,補授班行。”
外交與邊疆治理中的角色
在唐代至明代文獻中,“番官”亦泛指邊疆少數民族政權派遣至中原王朝的使臣,或中央王朝在羁縻州府(少數民族自治地區)任命的非漢族官員,負責協調民族事務。
現代漢語中,“番官”一詞已不常用,但在研究宋史、民族關系史時仍具學術價值。需注意其與“蕃官”(“蕃”為“番”的異體字)的混用現象,二者在古籍中常互通。
收錄“番官”詞條,釋義為:“古代稱少數民族或外族的官員。”
詳載宋代蕃兵制度及番官的選拔、品階與職責。
系統解析宋代番官在軍事與行政體系中的地位。
“番官”與“漢官”的區别
在宋代官制中,“番官”與“漢官”并列,前者限統本族兵,後者為漢族将領。番官品級通常低于同級漢官,反映了當時的民族政策特點。
以上釋義綜合曆史語境與權威辭書,側重詞源、制度背景及職能,确保學術嚴謹性。
“番官”一詞在不同曆史時期和文化語境中有以下兩種主要含義:
指隋唐時期負責禮儀唱贊的官員,屬于太常寺或鴻胪寺下屬的職位。這類官員通過輪班制度(“分番上下”)執行任務,主要職責包括主持典禮儀式、引導賓客行禮等。該用法最早見于《舊唐書·職官志二》。
元代開始用于指代外國官吏,常見于文學作品中。例如:
該詞在近現代衍生出“不守規則的官吏”的比喻義,源自古代對外族官員禮儀差異的認知。但此用法多出現于成語或批判性語境,并非曆史職官體系的正式術語。
注:以上解釋綜合了《舊唐書》等史料及元明清文學作品中的用例,具體含義需結合上下文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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