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自然的制約猶如政令、律令。也指天的職能。《荀子·天論》:“順其類者謂之福,逆其類者謂之禍,夫是之謂天政。” 楊倞 注:“天政,言如賞罰之政令。”《大戴禮記·少閒》:“天政曰正。”參見“ 地政 ”。
天政是中國古代哲學與政治思想中的重要概念,其内涵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一、基本釋義 "天政"指代自然規律對人類社會的制約作用,語出《荀子·天論》:"順其類者謂之福,逆其類者謂之禍,夫是之謂天政"。此處"天政"被解釋為"天之常道",即自然界的運行法則對人事具有根本約束力。
二、哲學内涵 在先秦天人關系論中,"天政"包含兩層核心要義:
三、古籍應用 該概念在不同典籍中呈現多元诠釋: • 《白虎通義》引申為"王者法天而治"的政治原則 • 王夫之《讀四書大全說》提出"天政之行于物理者"的自然哲學觀 • 戴震《孟子字義疏證》以"天政"論證禮法制度的自然基礎
(主要參考《荀子集解》中華書局版、《中國哲學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相關詞條)
“天政”是中國古代哲學中的一個概念,主要出自《荀子·天論》,其含義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解釋:
“天政”指自然的制約如同政令、律令,也指天的職能。這一概念将自然規律與人類社會制度類比,強調自然法則對人類活動的約束性。
《荀子·天論》原文提到:
“順其類者謂之福,逆其類者謂之禍,夫是之謂天政。” 東漢學者楊倞注解說:“天政,言如賞罰之政令”,即認為自然規律對人類的影響類似于國家政令的獎懲機制。
現代多用于哲學讨論或古籍研究,描述自然法則的權威性。部分語境中可引申為不可違抗的客觀規律。
注:如需深入理解,建議查閱《荀子·天論》原文及曆代注疏。
包苴變遷敝棄長命花處置漼溰大敵大巽他群島登牓雕刺敦敬番假風帳剛好高簳光溜溜光曜榖皮巾浩露黑刷刷烘烤鴻樞候館壞料畫熊夥頤建倡見影競躁赆資忾憤趷跶括總狼心狗行離舍柳絨髦碩麻菽木根釀肆陪貳籤贉窮虜繞霤山體攝主手工耍飄碩德碩茂四柱太清穨喪無胈蝦兵蟹将向量綫索淆惑笑罵習慣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