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ede] 反抗侵略战争失败,被迫把一部分领土让给外国
割让领土
谓因战败或受威胁,被迫把部分领土让给他国。《清史稿·兵志九》:“ 光绪 十三年,开 臺湾 为省治,设巡抚以下各官,为 中国 海南右臂。及 中 日 之战,割让於 日本 ,而疆事益不可问云。”
“割让”是一个汉语词汇,多用于描述国家或地区在特定历史背景下被迫将领土或权益转让给他国的行为。以下是详细解释:
指国家因战争失败、外交压力或受威胁,被迫将部分领土、主权或权益让渡给另一国。这一行为往往具有非自愿性和不平等性,常见于战败条约或殖民扩张时期。
现代国际法强调领土完整原则,强制割让行为已被普遍否定,但历史遗留的割让案例仍对国际关系产生深远影响。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条约内容或案例细节,可参考权威历史文献或国际法相关研究。
割让是一个动词词组,意思是主动放弃或交出某物,通常是土地或领土。在汉字中,割让的拆分部首分别是刂和讥,共有12个笔画。
这个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在古汉字中,割让的写法有所不同,常常是“刁譲”或“切譲”。这些写法仍然反映了相同的含义,即主动放弃或交出财产或权益。
割让在繁体中文中的写法是「割讓」。
以下是一些例句:
1. 作为和平协定的一部分,国家A割让了一块土地给国家B。
2. 在战争的结果下,敌方不得不割让一些领土。
一些与割让相关的词语包括:
组词:放弃、废弃、交出
近义词:让渡、剥夺、失去
反义词:收回、占有、争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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