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果酒。參見“ 果酒 ”。
果子酒是以水果為主要原料發酵釀制的低度酒類飲品,其定義可從以下三方面闡釋:
詞源構成 "果"指植物果實,《說文解字》注"木實曰果";"子"為名詞後綴;"酒"據《釋名·釋飲食》載"酒,酉也,釀之米麴"。該詞最早見于宋代《北山酒經》,記載"桃李諸果皆可釀酒"。
**工藝特征 根據《中國傳統釀造技術》記載,傳統制法包含果實破碎、自然發酵、壓榨陳釀三步驟,酒精含量通常在8%-15%vol之間,符合現代《發酵酒及其配制酒》國家标準(GB/T 17204-2021)。
**分類體系 《中國酒典》将其分為單一果酒(如楊梅酒)與複合果酒(如桂花荔枝酒),按糖分含量又可細分為幹型、半幹型、甜型三大類,這與國際葡萄與葡萄酒組織(OIV)的分類标準相呼應。
根據綜合檢索結果,關于“果子酒”的詳細解釋如下:
果子酒(又稱果酒)是以新鮮水果為原料,通過天然或人工酵母将水果中的糖分發酵轉化為酒精的飲品。其特點是保留了水果的獨特風味,同時含有酒精(通常酒精度在9%-20%之間)。常見原料包括葡萄、蘋果、李子、草莓等。
傳統發酵法
浸泡法
如需了解更多制作細節或具體配方,可參考來源網頁中的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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