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後漢書·循吏傳·孟嘗》:“先時宰守并多貪穢,詭人採求,不知紀極,珠遂漸徙於 交阯郡 界。於是行旅不至,人物無資,貧者餓死於道。 嘗 到官,革易前敝,求民病利。曾未踰歲,去珠復還,百姓皆反其業,商貨流通,稱為神明。”後以“還珠”形容為官清廉,政績卓著。《魏書·良吏傳序》:“其於移風革俗之美,浮虎還珠之政,九州百郡,無所聞焉。” 唐 錢起 《送李四擢第歸觐省》詩:“子孝覺親榮,獨攬還珠美。” 宋 王十朋 《會稽風俗賦》:“循吏則有還珠 孟嘗 ,緻雁 虞國 。” 清 姚祖同 《過嶺》詩之三:“佩犢思醲化,還珠有治源。”
“還珠”是一個源自曆史典故的詞語,其含義及用法可結合以下方面理解:
“還珠”字面意為“珍珠回歸”,但更核心的意義源于典故,常用來形容官員清廉、治理有方,使百姓安居樂業。其中:
出自《後漢書·循吏傳·孟嘗》:東漢時期,合浦郡因官吏貪婪濫采導緻珍珠資源枯竭,百姓困苦。孟嘗上任後革除弊政,珍珠得以重新繁衍,經濟複蘇,故稱“去珠複還”。這一故事成為清廉官員的典型象征()。
後世文獻常以“還珠”贊譽官員政績:
此外,“還珠”也偶用于人名,取“品德貴重、才華出衆”之意,但此用法相對少見()。
《還珠》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重新佩戴珠寶。這個詞可以在古代皇室以及貴族階層中找到,是指重新佩戴珠寶飾品,表達華麗或者繁榮。
《還珠》的拆分部首是“王”,表示與王室有關。它由10個筆畫組成。
《還珠》的繁體字是「還珠」。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形式有所不同。《還珠》在古代可能更常見地被寫作「還珠」。
1. 她昨天從珍藏的首飾盒裡拿出一顆明亮的寶石,還珠後更加美麗了。
2. 皇後從皇宮中的庫房裡取出一串珍珠,還珠後佩戴在脖子上。
1. 寶珠:指貴重珠寶。
2. 佩珠:佩戴珍珠或其他珠寶。
3. 含珠:指口腔中有珍珠般的牙齒。
1. 佩戴珠寶:指佩戴各種珠寶飾品。
2. 賦予珠光:形容珠寶閃耀的光芒。
1. 移除珠寶:指将珠寶從身上或物品上取下。
2. 剝奪珠寶:指被剝奪佩戴珠寶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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