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官吏的考績。《周禮·天官·大宰》:“以八灋治官府……八曰官計,以弊邦治。” 鄭玄 注引 鄭司農 曰:“官計,謂三年則大計羣吏之治而誅賞之。”
“官計”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差異,需結合曆史文獻和現代用法綜合理解:
“官計”由“官”(官員)和“計”(計劃/考績)組成,核心含義可分為兩類:
曆史考據
《周禮》記載:“八曰官計,以弊邦治”,鄭玄注:“官計,謂三年則大計羣吏之治而誅賞之。”說明其最初是周代官員考核制度,通過定期評估加強國家治理。
字義分解
如需進一步考據,可參考《周禮》原文或漢代鄭玄的注釋。
官計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字組成。它的拆分部首是宀和言,宀為上面的部首,表示與住宅、建築有關;而言為下面的部首,表示和言語、語言有關。
官計的拆分筆畫是宀(3畫)+ 言(7畫),總共有10畫。
官計是根據字義而組合形成的詞語。官指的是政府、官方的事情,計指的是計劃、計策的意思。
官計的繁體字為官計。
在古代,漢字的形狀和現代不同,官計在古時候的寫法為「宀」(上)+ 「言」(下)+ 「㜠」(中)。其中,㜠又叫作冂偏旁,表示獨立、獨行的意思。
1. 他根據官計來安排了一年的工作計劃。
2. 這個決策是根據官計制定的,是完全合理的。
官計可以與其他詞語結合形成複合詞,例如:官計劃、官計量、官計劃策等。
官計的近義詞包括:官方計劃、政府計劃、官方策略。
官計的反義詞可以是:私心、私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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