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文交付。《魏書·盧同傳》:“奏出之日,黃素朱印,關付吏部。”
從漢語詞典學角度考察,“關付”屬于較為生僻的古漢語複合詞,現代漢語已罕用。其釋義需結合單字本義及曆史語料綜合考辨,現分述如下:
《說文解字》釋為“以木橫持門戶也”,本義指門闩,引申為閉合、樞紐、關卡等義項。在行政文書中特指官府間行移文書的稱謂,如宋代“關文”即平行機構間的公文。
《玉篇》注“與也”,核心義為交付、授予。秦漢簡牍中常見“付受”連用,指財物交接的法定程式(《睡虎地秦簡·金布律》)。
“關付”屬動賓結構複合詞,始見于唐宋官文書:
《唐會要·卷五十四》載“敕旨宜付所司”,此處“付”與“關”形成互文關系,體現公文傳遞的法定程式。
《宋刑統·戶婚律》有“關付庫司支給”的記載,特指憑官方文書向倉庫支取物資的行政流程。
元代以降,“關付”漸被“關文”“付訖”等取代。明代《吏學指南》将“關”釋為“謂通此達彼”,而“付”仍保持交付本義,二者組合的行政術語功能逐漸弱化。
學術提示:該詞屬曆史詞彙,現代僅見于古籍整理或法制史研究領域。當代使用建議優先選擇“移交”“核發”等現代行政術語替代。
主要參考文獻
“關付”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1. 基本含義
“關付”讀作guān fù(注音:ㄍㄨㄢ ㄈㄨˋ),意為“行文交付”,即通過正式文書進行傳遞或交接。該詞多用于古代官方或公文場景,例如将奏章、文件加蓋印章後轉交相關部門處理。
2. 文獻出處
《魏書·盧同傳》中記載:“奏出之日,黃素朱印,關付吏部。” 此句描述了奏章完成并加蓋紅色印章後,正式交付吏部存檔或執行的過程,印證了“關付”的用法。
3. 其他釋義
部分資料提到“關付”可能作為量詞使用,指中藥的劑量(同“服”),但此用法較為罕見,且缺乏廣泛文獻支持。
總結
“關付”的核心含義是古代公文傳遞的特定術語,強調通過正式文書完成交付流程。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魏書》等曆史文獻或權威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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