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ve in widowhood] 婦人喪偶獨居
是對平陽主寡居,當用列侯尚主,主與左右議 長安中列侯可為夫者。——《史記·外戚世家》
喪夫獨居。《史記·外戚世家》:“是時 平陽主 寡居,當用列侯尚主。主與左右議 長安 中列侯可為夫者,皆言大将軍可。” 宋 沉俶 《諧史》:“時有 海州 楊允 秀才妻 劉氏 寡居,二子皆幼。”《初刻拍案驚奇》卷十:“那秀才前年身死,娘子寡居在家裡。”
“寡居”是一個漢語詞彙,通常指女性在喪偶後獨自生活的狀态。以下是詳細解釋:
“寡居”既是曆史詞彙,也是現代漢語中的常用詞,核心含義為“喪偶後獨居”,適用場景涵蓋文學、日常對話及社會學讨論。
寡居是指丈夫去世或離異後,妻子獨自居住的狀态。這個詞形容了妻子在家庭中身份單一、地位較弱的情況。
寡居的部首是宀(宀旁),其中寡的拆分部首是宀,居的部首是屍。寡的總筆畫數是6,居的總筆畫數是8。
寡居這個詞成語源于《詩經·小雅·鶴鳴》中的“羔羔斯寡居”。現代漢語中,寡居的用法出現在明代《說文解字注》等書中。在繁體字中,寡居的寫法仍然是寡居。
在古代漢字中,寡居的寫法與現代基本相同。而在隸書和篆書等古代字體中,寡居的字形會有一些變化。
1. 她從丈夫去世後一直過着寡居生活。
2. 她寡居了很多年,現在和兒女住在一起。
離寡居、中年寡居、高年寡居、寡居生活
孀居、喪偶
夫妻同床、夫妻共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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