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帝王祭祀、朝會時所奏音樂。也稱雅樂,以别于民間音樂。《禮記·樂記》:“吾端冕而聽古樂,則唯恐卧;聽 鄭 衞 之音,則不知倦。敢問古樂之如彼,何也?” 鄭玄 注:“古樂,先王之正樂也。”《三國志·魏志·杜夔傳》:“紹復先代古樂,皆自 夔 始也。” 唐 元稹 《華原磬》詩:“ 泗 濱浮石裁為磬,古樂疏音少人聽。”
"古樂"一詞在漢語中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主要包含以下幾層含義:
古代正統音樂體系
指中國上古至先秦時期形成并流傳的宮廷雅樂體系,其核心是用于祭祀、朝會等重大典禮的儀式音樂。這類音樂強調中正平和、莊嚴肅穆,被視為禮樂制度的組成部分,承載着教化功能和政治倫理意義。其理論體系(如五聲、八音、十二律)和代表性樂舞(如《雲門》《大章》《韶》《武》)奠定了中國傳統音樂的基礎 。
相對于"今樂"的傳統音樂
在曆史語境中,"古樂"常與當時流行的"今樂"(如世俗音樂、外族音樂或新興樂種)相對舉。它代表着被士大夫階層推崇的、符合儒家審美理想(如"樂而不淫,哀而不傷")和道德規範的正統、典雅音樂,區别于他們認為過于追求感官刺激的新興音樂形式 。
古代的音樂作品與風格
泛指曆史上創作并流傳下來的音樂作品及其獨特的藝術風格。這包括但不限于宮廷雅樂,也可能涵蓋部分年代久遠、具有特定曆史價值和審美特征的民間音樂或文人音樂遺存 。
文化價值與象征意義
"古樂"超越了具體的音樂形态,常被視為傳統文化、先王之道乃至理想社會秩序的象征。孔子聞《韶》樂而"三月不知肉味",贊其"盡善盡美",體現了古樂在儒家思想中被賦予的極高道德與美學價值,成為後世追慕和複興的對象。
總結來說,"古樂"的核心在于其曆史性(古代産生)、正統性(與禮制結合)、典範性(藝術與道德的标杆)以及文化象征性(代表理想文化秩序)**。它不僅是音樂史的專有名詞,更是承載中華禮樂文明精神的重要文化概念。
參考來源:
古樂是中國古代音樂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含義可從多個角度解析:
基本定義與雅樂屬性
古樂主要指古代帝王在祭祀、朝會等正式場合使用的官方音樂,屬于“雅樂”體系,與民間“俗樂”形成鮮明對比。這類音樂風格莊重,具有儀式性和教化功能,如《禮記·樂記》記載,孔子聽古樂時需正襟危坐以示尊重。
曆史時期與内容構成
狹義的古樂特指遠古至周代的音樂,包括原始社會樂舞及周初的“六代之樂”(如黃帝《雲門》、堯《鹹池》等),反映人類與自然的關系。周代雅樂體系形成後,古樂成為禮樂制度的核心。
廣義與狹義區分
與俗樂的對比
古樂因節奏緩慢、風格嚴肅,常被認為不如民間俗樂生動。如《禮記》提到“聽古樂則唯恐卧,聽鄭衛之音則不知倦”,體現了兩類音樂的不同社會功能與審美取向。
西方古樂概念補充
需注意西方“古樂”(Early Music)與中國古樂的區别:前者指中世紀至18世紀的音樂,強調使用曆史樂器進行“本真演奏”,時間跨度與複原方式均不同。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曲目或曆史演變,可查閱《周禮·春官》等文獻或參考漢典等權威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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