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鬼與神的合稱。《易·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禮記·仲尼燕居》:“鬼神得其饗,喪紀得其哀。” 孔穎達 疏:“鬼神得其饗者,謂天神人鬼各得其饗食也。” 唐 韓愈 《原鬼》:“無聲與形者,鬼神是也。” 清 姚衡 《寒秀草堂筆記》卷三:“夫古人作書垂後……亦鑒及後人之無賴,故徐引其機,以待有心者之自為覺悟,庶不蹈妄傳之戒,為鬼神所忌耳。”
(2).泛指神靈、精氣。《史記·五帝本紀》:“養材以任地,載時以象天,依鬼神以制義。” 張守節 正義:“鬼之靈者曰神也。鬼神曰山川之神也。”《史記·五帝本紀》:“曆日月而迎送之,明鬼神而敬事之。” 張守節 正義:“天神曰神,人神曰鬼。又雲聖人之精氣謂之神,賢人之精氣謂之鬼。”
(3).偏指鬼;死去的祖先。《左傳·昭公七年》:“今君若步玉趾,辱見寡君……緻君之嘉惠,是寡君既受貺矣,何 蜀 之敢望?其先君鬼神實嘉賴之,豈唯寡君?”《孝經·感應》:“宗廟緻敬,鬼神著矣。” 唐玄宗 注:“事宗廟能盡敬,則祖考來格。”
(4).指形體與精靈。《禮記·禮運》:“故人者,其天地之德,陰陽之交,鬼神之會,五行之秀氣也。” 孔穎達 疏:“鬼謂形體,神謂精靈。《祭義》雲:‘氣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必形體精靈相會,然後物生。”
(5).古代指天地間一種精氣的聚散變化。《易·繫辭上》:“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 韓康伯 注:“盡聚散之理,則能知變化之道。” 孔穎達 疏:“物既以聚而生,以散而死,皆是鬼神所為,但極聚散之理,則知鬼神之情狀也。”後世哲學家多以陰陽之變、氣的往來屈伸解釋“鬼神”。 漢 王充 《論衡·論死》:“鬼神,陰陽之名也。陰氣逆物而歸,故謂之鬼;陽氣導物而生,故謂之神。”《禮記·中庸》:“鬼神之為德,其盛矣乎。” 程頤 章句:“鬼神,天地之功用,而造化之迹也。 張子 曰:‘鬼神者,二氣之良能也。’愚謂以二氣言,則鬼者陰之靈也,神者陽之靈也。以一氣言,則至而神者為神,反而歸者為鬼,其實一物而已。”《朱子語類》卷三:“鬼神隻是氣,屈伸往來者氣也。”
從漢語詞典學角度,"鬼神"一詞的釋義及文化内涵可綜合權威辭書與典籍作如下闡釋:
鬼與神的合稱
指超自然的靈體存在。《漢語大詞典》釋為:"鬼與神的合稱"(第12卷第103頁),其中"鬼"指人死後的魂魄,"神"指天地萬物的創造者或主宰(如《說文解字》:"神,天神,引出萬物者也")。
詞性擴展
"鬼"字甲骨文象人戴巨大面具之形,初與祭祀相關(《說文解字》:"人所歸為鬼");"神"字從"示"(祭台)從"申"(閃電),本義為天地靈力的顯現(于省吾《甲骨文字釋林》)。二字春秋戰國後逐漸合成複合詞,見于《禮記·中庸》:"鬼神之為德,其盛矣乎"。
儒家強調"敬鬼神而遠之"(《論語·雍也》),主張重人事輕迷信;道家則提出"其鬼不神"(《老子》六十章),否定鬼神幹預人事的能力。王充《論衡》更以元氣論否定鬼神實體性:"鬼神,陰陽之名也"(《論死篇》)。
古代"鬼神"概念衍生出三重文化實踐:
權威參考文獻
“鬼神”一詞在不同語境和文化中有多重含義,以下是綜合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文化内涵
哲學與宗教層面
使用場景
現代認知
鬼神涵蓋從靈魂信仰到哲學思辨的多重維度,既是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語言中形容神秘奧妙的常用表達。如需進一步探讨具體文獻中的用法,可參考《禮記》《史記》等典籍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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