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司法機關傳訊審問時,犯人必須下跪在拜墊上,稱“跪練”。 清 黃軒祖 《遊梁瑣記·段靈》:“ 朱 罵曰:‘當刑部堂跪練受審時,爾輩何在?非渠,餘老命早休矣。’”
“跪練”是漢語中的一個曆史詞彙,主要用于描述舊時司法審問程式中的特定場景。以下為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該詞指舊時司法機關傳訊審問犯人時,犯人必須下跪在“拜墊”上的行為。這裡的“練”指白絹制成的拜墊,可能因材質或用途而得名。
詞源與構成
文獻例證
清代黃軒祖《遊梁瑣記·段靈》記載:“當刑部堂跪練受審時,爾輩何在?”,說明這一做法在清代司法中真實存在。
曆史背景
該制度反映了古代司法體系中強調等級尊卑和威權震懾的特點,通過強制下跪強化對犯人的心理壓制。
現代關聯
此詞現已罕用,當代司法程式廢除類似屈辱性審問方式,僅在曆史文獻或文學作品中出現。
注:以上解釋綜合了多個來源的共性描述,但因該詞屬于生僻曆史術語,具體細節可能存在争議,建議結合《遊梁瑣記》等原始文獻進一步考證。
《跪練》是一個漢語詞語,由兩個字組成,分别是「跪」和「練」。
「跪」的部首是「足」,具有10個筆畫;「練」的部首是「纟」,具有5個筆畫。
「跪練」是根據漢語中的兩個獨立詞彙合成而成的,即「跪」和「練」。
「跪練」的繁體是「跪練」。
在古代漢字發展的時期,「跪練」的寫法可能略有不同。然而,由于沒有确切的古代寫法記錄,我們無法得知具體的情況。
1. 君子在困難面前能堅持跪練,不輕易放棄。
2. 學習是一種跪練自己的過程,隻有不斷努力才能取得進步。
「跪練」是一個獨立的詞語,沒有固定的組詞搭配。
「跪練」的近義詞可以是「習武」、「修行」。
「跪練」的反義詞可以是「放棄」、「怠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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