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在解散過程中,了結公司債務,并在股東間分配公司剩餘資産,最終結束公司的所有法律關系的行為。中國公司法規定,公司自行解散,應由股東或股東大會确定的人選組成清算組。清算組在發現公司財産不足清償債務時,應向法院申請宣告破産。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因解散或破産等原因終止經營時,依法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剩餘財産并終止法人資格的法律程式。以下是詳細解釋:
公司清算是在公司解散或破産後,通過清理財産、清償債務、分配剩餘財産等程式,終結公司所有法律關系并注銷法人資格的過程。其核心目的是“了結債權債務關系,剝奪公司法人資格”。
公司清算通常在以下情形下啟動:
成立清算組
債權申報與債務清償
財産分配與注銷登記
清算程式通過規範化終結企業生命,保護債權人、職工和股東的合法權益,避免因公司解散引發社會糾紛。其本質是市場經濟中企業退出機制的重要保障。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操作流程或案例分析,可參考《公司法》第十章或查看來源網頁的完整内容。
《公司清算》是一個法律術語,指的是解散公司并将其財産進行分配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公司的所有債權和債務将得到處理和結算,以确保公司的財産能夠合理地用于償還債務和分配給股東。
《公司清算》一詞的拆分部首是“口”和“手”,它的總筆畫為12畫。
《公司清算》這個詞的來源較為簡單,是由“公司”和“清算”兩個詞組合而成。其中,“公司”指的是一種由兩個或更多*********共同運營和管理的商業實體,而“清算”則表示将公司解散并進行財産處理的行為。
《公司清算》的繁體字為「公司清算」。
在古時候,「公司清算」的漢字寫法并無太大變化。
1. 隨着公司業務的低迷,決定進行公司清算處理。
2. 公司清算過程中,所有債權人都将按照法定程式進行債權申報。
公司解散、財産分配、債務結算、財産處理
公司解體、公司終結、公司解散
公司成立、公司運營、公司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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