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官署名。《周禮》官名有大行人之職, 秦 及 漢 初稱典客, 景帝 六年,更名大行令, 武帝 太初 元年,改稱大鴻胪,主掌接待賓客之事。 東漢 以後,大鴻胪主要職掌為朝祭禮儀之贊導。 北齊 始置鴻胪寺, 唐 一度改為司賓寺, 南宋 、 金 、 元 廢, 明 複之, 清 沿置。主官或稱卿,或稱正卿,副職為少卿,屬官因各朝代而異,或有鳴贊、序班,或置丞、主簿。《漢書·百官公卿表上》:“典客, 秦 官,掌諸歸義蠻夷,有丞。 景帝 中六年更名大行令, 武帝 太初 元年更名大鴻臚。” 顔師古 注引 應劭 曰:“郊廟行禮讚九賓,鴻聲臚傳之也。”《新唐書·百官志三》:“凡客還,鴻臚籍衣齎賜物多少以報主客,給過所。”
(2).指該官署官員。 唐 韓愈 《袁氏先廟碑》:“始居 華陰 ,為 拓拔魏 鴻臚。” 明 李東陽 《十八日聽傳胪有作》詩:“黃紙數行丹詔字,鴻臚三唱甲科名。”
鴻胪是中國古代掌管朝會禮儀、外交事務的官職名稱,其職能涵蓋外賓接待、典禮司儀及民族事務,曆史演變脈絡清晰,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
指大雁,引申為“宏大”“傳達”。《說文解字》釋:“鴻,鴻鹄也”,象征禮儀的莊重與信息傳遞的權威性。
本義為皮膚,後演變為“傳告”“陳列”。《漢書·禮樂志》注:“胪,陳也”,特指典禮中傳聲宣令的儀式環節。
朝代 | 職能範圍 | 機構演變 |
---|---|---|
秦漢 | 主持諸侯朝見、外賓接待,兼管吉兇儀制 | 秦稱“典客”,漢景帝更名“大行令” |
魏晉隋唐 | 拓展至宗教事務(佛教、道教管理)、館驿調度,唐設鴻胪寺轄禮賓、司儀二署 | 北齊始立“鴻胪寺”,唐代完善建制 |
宋明清 | 主管邊疆民族朝貢、外國使節禮儀,清代并入理藩院 | 明洪武年間定為正四品衙門 |
鴻胪制度體現中國古代“以禮立國”的政治哲學,其外事職能彰顯“懷柔遠人”的治理智慧。唐代鴻胪寺曾記錄70餘國使節往來,成為絲綢之路外交的重要見證(《唐六典·卷十八》)。
古籍例證:
《後漢書·百官志》載:“鴻胪卿,掌諸侯及四方歸義蠻夷禮儀”,佐證其統轄範圍之廣。
權威來源參考:
“鴻胪”是中國古代官職及官署名稱,其含義和職能在不同朝代有所演變,具體解釋如下:
官署名
鴻胪是古代掌管外交接待與禮儀事務的機構。始設于北齊,稱“鴻胪寺”,負責朝貢、慶賀、吊喪等禮儀活動的引導與主持。
官職名
指該官署的主官,如“鴻胪卿”“鴻胪少卿”等,負責具體事務的執行。
如需進一步了解曆代官職變遷或具體案例,可參考曆史典籍或權威詞條(如、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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