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禮贈之物。 宋 葉適 《監司》:“所從之吏卒,所批之券食,所受之禮饋,皆有明禁。”
禮饋是漢語中表示禮節性贈予行為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通過贈送物品表達敬意或維系人際關系的禮儀形式。根據《漢語大詞典》的定義,“禮”指社會交往中的儀節規範,“饋”則指贈送食物或財物,組合後特指符合傳統禮儀的饋贈行為。
從詞源學角度分析,“禮饋”一詞最早可追溯至《禮記·曲禮》記載的“禮尚往來”思想,強調贈禮行為需遵循對等、互惠的原則。漢代《說文解字》将“饋”釋為“饷也”,即通過物質傳遞表達心意,這與現代《現代漢語規範詞典》中“禮饋”強調“儀式性與情感性并重”的解釋一脈相承。
在具體使用中,“禮饋”包含兩個維度:
該詞常見于描述傳統節日、婚喪嫁娶等儀式中的禮品往來,也用于外交、商務等正式場合的禮節性交往。現代語言應用中,“禮饋”仍保留着對禮物價值與饋贈儀式相匹配的要求,如《中華禮儀大辭典》強調“禮饋貴在適宜,過奢則媚,過儉則慢”的平衡原則。
“禮饋”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釋:
禮饋(拼音:lǐ kuì)指禮贈之物,即作為禮節或儀式贈送的物品。該詞由“禮”(禮儀、禮物)和“饋”(贈送)組合而成,強調通過贈送物品表達禮節或情意。
文獻例證
宋代葉適在《監司》中提到:“所從之吏卒,所批之券食,所受之禮饋,皆有明禁。” 此處“禮饋”指官員接受的贈禮,暗示古代對收禮行為的規範。
字義解析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葉適《監司》原文或漢典對“饋”的詳細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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