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語詞典

鄉規民約的意思、鄉規民約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鄉規民約的解釋

[rules set by the villagers] 指由當地村民共同制定并要求共同遵守的規約

詳細解釋

由村民制定的用于本地的規約。如:制訂鄉規民約是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一項措施。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鄉規民約是指在中國農村地區,由村民集體協商制定、共同遵守的自治性行為規範,是基層社會治理的重要形式。《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定義為“鄉村居民自發制定的約束本村成員行為、維護公共秩序的規定”。其核心特征包括以下三方面:

  1. 曆史淵源與傳統根基

    鄉規民約源于古代宗族制度下的“村規”“族約”,如宋代《呂氏鄉約》确立的“德業相勸、過失相規”原則,體現儒家倫理對鄉土秩序的塑造。近代經政府引導,逐漸發展為現代基層自治規範(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民俗史·宋遼金卷》)。

  2. 内容構成與法律定位

    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十七條,鄉規民約需經村民會議讨論通過,不得與憲法、法律相抵觸,内容涵蓋公共事務管理、生态保護、婚喪習俗等。例如雲南省騰沖市界頭鎮《護林公約》規定古樹名木保護細則(民政部全國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信息系統案例庫)。

  3. 社會治理功能

    國務院《關于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意見》(國發〔2017〕13號)明确鄉規民約在化解鄰裡糾紛、推動移風易俗方面的作用。如浙江桐鄉“三治融合”模式中,鄉約通過積分制管理實現垃圾分類長效治理(農業農村部全國鄉村治理典型案例彙編)。

現行鄉規民約須經鄉鎮政府備案審查,其效力來源于村民共同認可而非國家強制力,體現“軟法”特性(北京大學法學院《基層治理法治化研究》課題組報告)。

網絡擴展解釋

鄉規民約是中國鄉村社會特有的基層治理形式,具體解釋如下:

一、基本定義

指由村民集體制定并共同遵守的民間公約,屬于鄉村或社區内部的行為規範。其核心特點是群衆自發性,通過自下而上與自上而下結合的方式形成。

二、主要内容

涵蓋社會公德、生産生活協調、國家政策落實等方面,例如:

三、法律地位

四、曆史淵源

最早可追溯至宋代,《宋史》記載呂大防曾制定“德業相勸、過失相規”的鄉約。明清時期發展為包含行政職能的基層管理手段。

五、現代意義

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層民主的實踐形式,在鄉村振興中發揮自我管理、矛盾調解、文化傳承等作用。

(如需完整曆史案例或具體實施機制,可參考搜狗百科或漢典的詳細說明)

别人正在浏覽...

暧昧白足邊人秉道趁夥打劫重影舛差麤語掉向抵充東膠洞心都伯端泐放牓風漚耗稻合江亭诨詞間日瘧計行慮義擊考謹順急頭愧惶枯淚焅虐兩重人格淩轹留蹛賣買貓頭竹面決目的物鳥篆逆争盤弄桼書全實取證瑞藹若下酒三麥山雞椒沈綿神聖工巧詩詞挺拔通借通啓脫賺亡國纨質窪田溫差電偶問索卧射無乎不可晤叙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