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王崩後,嗣君布告國中的诏書。《何大複先生集》附錄《皇明名臣言行錄》:“乙丑,奉敬皇帝哀詔下 雲南 。”
“哀诏”是古代君主制國家中的一種特定诏書,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哀诏(拼音:āi zhào)指帝王駕崩後,繼位君主向全國發布宣告先帝逝世消息的官方文書。主要包含兩個核心要素:
哀诏與普通訃告的區别在于其國家權威性,不僅傳遞消息,還具有法律效力,要求全國執行相關治喪規定。部分文獻(如)将哀诏適用範圍擴大到高級官員,但主流定義仍限定于帝王。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诏書體系,可參考權威曆史典籍或漢典等工具書。
《哀诏》是指國君或者高官因為國家遭受重大災難、國民受到巨大傷害、有重要人物逝世等情況而發布的哀悼诏文。
拆分部首:口、言、才、讠
筆畫:11畫
《哀诏》一詞最早出現在古代中國的曆史文獻中,是用來記錄朝廷對重大災難或國喪之時所發布的官方文告。
哀詔
古代漢字寫法中哀诏的寫法有所不同,早期的寫法可能會稍有差異,但總體上基本保持一緻。
1. 君主發布哀诏,全國上下紛紛哀悼。
2. 哀诏的内容揭示了國家悲痛的情緒,同時也表達了對逝者的崇敬和懷念。
1. 悼詞
2. 悲恸
3. 惋惜
1. 哀悼
2. 悲痛
3. 哀憫
1. 慶賀
2. 歡快
3. 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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