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王崩后,嗣君布告国中的诏书。《何大复先生集》附录《皇明名臣言行录》:“乙丑,奉敬皇帝哀詔下 云南 。”
“哀诏”是古代君主制国家中的一种特定诏书,其含义和用法如下:
哀诏(拼音:āi zhào)指帝王驾崩后,继位君主向全国发布宣告先帝逝世消息的官方文书。主要包含两个核心要素:
哀诏与普通讣告的区别在于其国家权威性,不仅传递消息,还具有法律效力,要求全国执行相关治丧规定。部分文献(如)将哀诏适用范围扩大到高级官员,但主流定义仍限定于帝王。
如需进一步了解古代诏书体系,可参考权威历史典籍或汉典等工具书。
《哀诏》是指国君或者高官因为国家遭受重大灾难、国民受到巨大伤害、有重要人物逝世等情况而发布的哀悼诏文。
拆分部首:口、言、才、讠
笔画:11画
《哀诏》一词最早出现在古代中国的历史文献中,是用来记录朝廷对重大灾难或国丧之时所发布的官方文告。
哀詔
古代汉字写法中哀诏的写法有所不同,早期的写法可能会稍有差异,但总体上基本保持一致。
1. 君主发布哀诏,全国上下纷纷哀悼。
2. 哀诏的内容揭示了国家悲痛的情绪,同时也表达了对逝者的崇敬和怀念。
1. 悼词
2. 悲恸
3. 惋惜
1. 哀悼
2. 悲痛
3. 哀悯
1. 庆贺
2. 欢快
3. 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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