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阪地的官長。《書·立政》:“ 三亳 阪尹。” 孔 傳:“阪地之尹長。” 孫星衍 疏:“阪是山陂之名,尹是正長之稱。既分 亳 為三邑,自必各為立長,其長稱阪尹,以居峻險處也。”
阪尹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官職稱謂,其核心含義可從字形與曆史語境兩個維度解析。從構詞法看,“阪”指山陵間的斜坡地形,《說文解字》釋為“坡者曰阪”,而“尹”在甲骨文中象手持權杖之形,本義為治理,後特指主管某類事務的官員。
在《周禮·地官》體系中,阪尹具體指掌管山林坡地事務的職官,負責督導山澤資源開發與農耕管理。鄭玄注《周禮》時強調其“辨其丘陵墳衍之宜”,即根據地形特征規劃農林生産。唐代賈公彥在《周禮疏》中進一步說明,阪尹需協同遂人、山虞等職官,共同實施“任地事而令貢賦”的行政職能。
該詞在曆史文獻中有兩重延伸義項:一為地理标識,如《尚書·立政》記載周公分封諸侯時“阪尹”特指險要關隘的守官;二為行政區劃,東漢衛宏《漢官舊儀》載“百裡置阪尹”,指漢代在丘陵地區設置的基層治理單位。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特别指出,秦漢以降該詞多用作地理術語,其官職職能逐漸被“山虞”“林衡”等取代。
“阪尹”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背景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釋:
阪尹指古代阪地的官長,即管理險峻山地或坡地區域的行政官員。其中“阪”指山坡、山脊(如、8所述),而“尹”為古代官名,意為長官()。
該詞最早見于《尚書·立政》:“三亳阪尹。”據漢代孔安國注解,“阪地之尹長”即管理阪地的官員。唐代孫星衍進一步解釋:“阪是山陂之名,尹是正長之稱……其長稱阪尹,以居峻險處也。”()
阪尹的職責可能與管理險要地理區域相關。古代将“亳”分為三邑(行政區域),阪尹可能是這些區域的地方行政長官,因轄區地形險峻而得名()。
後世逐漸将“阪尹”引申為擔任重要職務的官員,尤其指地方高層管理者,成為固定詞彙()。
總結來看,“阪尹”反映了古代中國對地理環境與官職命名的關聯,兼具曆史與語言研究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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