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賜。匪,通“ 分 ”。《周禮·天官·大宰》:“以九式均節財用……八曰匪頒之式。” 鄭玄 注:“ 鄭司農 雲:匪,分也;頒讀為班布之班,謂班賜也。 玄 謂王所分賜羣臣也。”《周禮·地官·廩人》:“掌九穀之數,以待國之匪頒。” 鄭玄 注:“匪,讀為分。” 唐 柳宗元 《故叔父殿中侍禦史府君墓版文》:“既佐戎事,實司中府。匪頒有制,會計明白。” 宋 王安石 《謝賜生日禮物表》之一:“寬假之恩,幸從于私欲,匪頒之寵,尚玷于常科。”
“匪頒”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主要源自《周禮》等典籍,以下是詳細解釋:
“匪頒”指分賜財物給群臣。其中:
主要用于描述古代官方對臣子的財物分配行為,屬于正式、制度化的賞賜,如《周禮》中由“廪人”掌管國家糧食儲備以待分賜()。
部分非權威資料(如)将“匪頒”解釋為“非正式頒布”,但這一說法缺乏古籍依據。根據《說文解字》及《周禮》注釋,“匪”在古漢語中并無“非”的用法,故該解釋應屬現代誤讀()。
“匪頒”是古代財政制度中的專有術語,強調官方對臣屬的財物分配,與“分賜”同義。需注意結合權威典籍理解,避免混淆現代引申義。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周禮》《漢典》等來源()。
《匪頒》是一個成語,意思是形容賞賜吝啬、不足以稱道。
《匪頒》的部首是"匚"和"頁",分别包含4個和4個筆畫。
《匪頒》的來源可以追溯到《紅樓夢》中,出自“明姑娘書匠兒賞錢底裡,也匪頒矣”這句話。繁體字為“匪頒”。
在古代,匪頒的漢字寫法并沒有發生太多的變化,依然是「匪頒」。
1.那個富商對待他的下屬總是匪頒,很少給予賞賜。
2.她的貢獻被看輕了,隻收到了一個匪頒的獎牌。
匪夷所思、匪淺、頒賞匪吝、匪淺仁厚
吝啬、守財奴、苛刻
慷慨、慷慨解囊、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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