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rial work] 正式工作之前試做一段時間的工作
試工三個月
工人或傭工在正式工作之前試做一個短時期的工作。 魯迅 《彷徨·祝福》:“試工期内,她整天的做,似乎閑着就無聊,又有力,簡直抵得過一個男子,所以第三天就定局,每月工錢五百文。”
“試工”指勞動者在正式入職前,通過短期工作實踐展示能力、適應崗位的過程。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概念
試工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建立正式勞動關系前,通過短期工作(通常數天至數月)雙向考察的環節,勞動者需完成實際工作内容以證明勝任力。
法律性質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試工期間已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勞動者享有工傷保險等法定權益。例如山東法院判例中,試工3天未籤合同但受傷仍被認定為工傷。
與試用期的差異
試用期是勞動合同約定的考察期,受《勞動合同法》期限限制(如合同期1年試用期≤1個月);試工則發生在籤約前,屬于非正式考察階段。
與實習的區别
實習多指學生積累經驗的非正式工作,不必然産生勞動關系;試工則是用人單位對求職者崗位適配性的實質性考察。
魯迅《彷徨·祝福》中祥林嫂通過三天高強度試工被雇傭,反映舊社會試工場景。現代案例中,山東某勞動者試工三天摔傷後仍獲工傷賠償,體現法律對試工期間勞動者權益的保護。
如需了解試工期間薪資計算、維權證據收集等細節,可查閱《勞動合同法》或咨詢勞動仲裁機構。
《試工》是一個漢語詞彙,它的意思是指通過一段時間的試驗性工作來評估一個人的工作能力和適應性。
根據《康熙字典》,《試工》可以拆分為「言」和「工」兩個部首。它的總筆畫數為六畫。
《試工》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國的制度。在過去,雇主為了确認是否適合雇傭某個人,常常會給他們提供一段時間的試工機會。這樣,雇主可以對雇員的能力和素質有一個準确的評估。
《試工》的繁體字為「試工」。
根據古代字典的資料,古時候《試工》這個詞的寫法與現代相似,依然是「試工」。
1. 這個公司要求所有應聘者都要先經過一周的試工。
2. 我們最近有個實習生在試工階段表現得非常出色。
試用、試用期、試用合同、試探、試探性問題、試行、試圖、試錯
實習、嘗試、實施
正式工作、正職、正式聘用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