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割。《墨子·非攻下》:“芟刈其禾稼,斬其樹木,堕其城郭。”
(2).引申為殺戮。《後漢書·劉陶傳》:“使羣丑刑隸,芟刈小民。” 清 龔自珍 《壬癸之際胎觀第六》:“既報之於後身,又芟刈其身後,不亦傷乎?”
芟刈(shān yì)是漢語中的一個文言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割除草木
指用刀具割草或砍伐植物。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10卷,第1123頁)
例:“農夫忙于芟刈田中雜草。”
引申為鏟除、消滅
常用于比喻清除敵對勢力或有害事物。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第1289頁)
例:“芟刈群兇,以安社稷。”(《資治通鑒》)
二字同義複用,強化“割除”的動作,屬并列式複合詞。
“芟夷蘊崇之。” 杜預注:“芟,刈也;夷,殺也。”
“芟刈不可阙,疾惡信如仇。” 此處喻指鏟除奸惡。
多用于書面語或曆史文本,如描述農業活動(芟刈雜草)、文學修辭(芟刈弊政)或學術論述中。
(注:因部分權威詞典無公開線上鍊接,來源标注紙質版信息;如需電子資源,可訪問商務印書館官網或漢典網查詢相關詞條。)
“芟刈”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shān yì,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析:
本義:割除
指用工具割除草、莊稼或植物。例如《墨子·非攻下》中記載:“芟刈其禾稼,斬其樹木,堕其城郭”(),描述戰争中對農田和植被的破壞行為。
引申義:殺戮
因“割除”的動作常伴隨暴力,逐漸引申為對生命的殘害或鎮壓。如《後漢書·劉陶傳》提到“使羣丑刑隸,芟刈小民”(),暗指官吏對百姓的迫害。清代龔自珍在《壬癸之際胎觀第六》中也用此詞表達對身後名譽被毀的感慨()。
使用場景
該詞多用于古籍或文學作品中,現代語境較少使用,常見于描述曆史事件或強調暴力行為的隱喻表達。
不幹事布匹長垜出神入化聰哲單阏道殺大資産階級雕除笃恨扼臂幡纚繁刑風激電飛趕走诰贈怪雨盲風钴镆郭術毫分郇箋混茫貨人監領解酩鲸工船荊王極于台開析拉插蘭釭廊餐六月龍腥綸綍彌澥末行餒而能言鳥破謎乾巴利脆秋景缺筆去耦三輔散鼓三立三十哥捎貨身個收留首虐水閣順策書諾同好投至梧桐消隕新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