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徒流。 宋 周密 《齊東野語·羅春伯政事》:“合從姦罪定斷,徒配施行。”《宋史·葉清臣傳》:“﹝ 王達 ﹞所至苛虐,誅剝百姓,徒配無辜。”
“徒配”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曆史用法和現代引申義進行區分:
指“徒流”刑罰,即古代将罪犯流放至邊遠地區服勞役的懲處方式。
指“配合不當、缺乏默契”,多用于描述人際或事物間的不協調。
建議在正式文本中使用時優先采用刑罰本義,引申義多見于口語或非學術場景。
《徒配》是一個漢字詞組,意為“沒有兩個人配對在一起”,也可以表示“孤獨”、“獨自一人”之意。
《徒配》由“彳”和“配”兩個部首組成,它的總筆畫數為14。
《徒配》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文化中的婚姻觀念。在古代,婚姻被視為家族延續的重要方式。而如果一個人沒有找到合適的伴侶,就會被視為“徒配”,即無法和其他人配對在一起。
《徒配》的繁體字為「徒配」。
在古代,「徒配」這個詞的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它的古漢字寫法為「徒配」。
1. 他一直徒配到老年,從未找到一個合適的伴侶。
2. 他感到很孤獨,徒配一生,沒有人願意與他共度餘生。
1. 徒勞配對
2. 徒然配偶
3. 妻離子散
4. 單身一人
1. 孤獨
2. 單身
3. 獨自
4. 獨居
1. 迎娶
2. 成雙成對
3. 佳偶天成
4. 齊人之福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