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配的意思、徒配的詳細解釋
徒配的解釋
猶徒流。 宋 周密 《齊東野語·羅春伯政事》:“合從姦罪定斷,徒配施行。”《宋史·葉清臣傳》:“﹝ 王達 ﹞所至苛虐,誅剝百姓,徒配無辜。”
詞語分解
- 徒的解釋 徒 ú 步行:徒步。徒涉。 空:徒手。 白白地:徒然。徒勞無益。 隻;僅僅:家徒四壁。 從事學習的人:徒弟。徒工。學徒。師徒。 同一派系或信仰同一宗教的人:信徒。教徒。黨徒。 人(多指壞人):匪徒。暴
- 配的解釋 配 è 兩性結合:配偶。配種(弉 )。 相互分工合作:配合。配器。 用適當的标準加以調和:配料。配制。配伍。配藥。配色。配餐。 有計劃地分派、安排:配備。配置。配給(?)。分配。搭配。 把缺少的補足:
專業解析
徒配是漢語中的一個古語詞,指将罪犯流放到邊遠地區服勞役的刑罰,屬于古代流刑的一種形式。其核心含義可拆解為以下兩部分:
一、字義解析
-
徒
指“服勞役”或“被強制勞動”。在古代刑罰體系中,“徒”常指剝奪罪犯自由、強制其從事築城、運糧等苦役的刑罰(《漢語大詞典》)。
-
配
意為“發配”“流放”,即強制罪犯遷離原籍,驅逐至邊疆或荒僻之地(《古代漢語詞典》)。
二、曆史背景與用法
“徒配”作為複合詞,盛行于宋元時期,常見于司法文書與史籍記載:
- 刑罰等級:輕于死刑,重于杖刑。如《宋史·刑法志》載:“強盜罪不至死者,多徒配遠惡州軍。”
- 執行方式:罪犯常被刺字(黥面),押解至指定地點服勞役,如修城、煮鹽、屯田等。
- 社會影響:被視為身份污點,罪犯家族常受牽連,如《元典章》規定:“徒配者子孫不得入仕。”
三、典型文獻例證
-
《宋史·太祖本紀》
“诏嶺南民犯竊盜者,止決杖、黥面,配役,免徒配。”
此例說明“徒配”包含“黥面+發配+服役”的完整流程。
-
《水浒傳》第十回
林沖遭陷害後被“刺配滄州”,即“徒配”的通俗文學表述,反映宋代司法實踐。
參考資料:
- 漢語大詞典編纂處.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 上海辭書出版社, 2021.
- 王力等. 《古代漢語詞典》. 商務印書館, 2014.
- 脫脫等. 《宋史·刑法志》. 中華書局點校本.
- 宋濂等. 《元典章·刑部》. 中華書局影印本.
網絡擴展解釋
“徒配”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曆史用法和現代引申義進行區分:
一、古代刑罰含義(主要來源)
指“徒流”刑罰,即古代将罪犯流放至邊遠地區服勞役的懲處方式。
- 文獻例證:
《宋史·葉清臣傳》記載“徒配無辜”,指濫用刑罰導緻無辜者被流放;宋代周密《齊東野語》中“徒配施行”也指執行流放判決。
- 結構解析:
“徒”指服勞役的刑罰,“配”意為發配,組合後特指流放刑。
二、現代引申義(少數語境)
指“配合不當、缺乏默契”,多用于描述人際或事物間的不協調。
- 使用場景:
如團隊合作中因理念不合導緻效率低下,或兩種事物組合後效果沖突。
- 結構解析:
“徒”引申為“徒然、無效”,“配”指配合,強調配合結果未達預期。
三、注意事項
- 古代含義為主:權威古籍及詞典(如漢典、滬江詞典)均以“徒流”為原始釋義。
- 現代用法較少見:需根據上下文判斷,避免與“師徒配對”等短語混淆。
建議在正式文本中使用時優先采用刑罰本義,引申義多見于口語或非學術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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