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命令;任命。《書·堯典》:“分命 羲仲 ,宅 嵎夷 ,曰 暘谷 。” 晉 陸機 《辯亡論下》:“分命鋭師五千。” 唐 皇甫曾 《送和西蕃使》詩:“白簡初分命,黃金已在腰。”
猶運命。 宋 王谠 《唐語林·文學》:“世言文字可以見分命之優劣。”
分命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為“分别任命;分派任務”,多用于古代官方語境或文獻記載。以下從詞義、用法及權威來源角度詳細解析:
《尚書·堯典》
記載堯帝分派官員觀測天象:“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旸谷。”(意為:分别任命羲仲,居于東方嵎夷的旸谷之地)。此例是“分命”最早的行政指令用例,體現帝王對臣屬的職責分工 。
《宋史·職官志》
載宋代官制:“分命朝臣出守列郡,號權知軍州事。”(意為:分别任命朝臣掌管各郡,稱“權知軍州事”),反映古代中央對地方官員的任命制度 。
現代漢語中,“分命”已非常用詞,但仍在以下場景保留原義:
“任命”側重單向授權(如任命局長);“分命”強調多人分工(如分命諸将各守一城)。
“分派”通用于日常任務分配;“分命”更具權威性與儀式感,多用于正式職務或曆史語境。
(注:因部分古籍原文鍊接需定向訪問數據庫,此處僅标注文獻來源;現代釋義來源可參見上述詞典官方出版信息。)
“分命”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fēn mìng(),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命令;任命
指上級對下級的指派或委任,常見于古代文獻中。例如《尚書·堯典》記載“分命羲仲,宅嵎夷”,即堯帝任命羲仲到東方管理事務。
命運的分裂或分散
源自中國古代哲學,指不同個體因命運差異而走上不同道路,強調命運的多變性和差異性。
古籍用例
“丁酉,分命使者巡行州郡,聽察辭訟,糾劾不法。”
——出自《分命》造句,描述官員受命巡查。
現代引用
“命中注定的事情你無法忍耐,又承受不了,這不但軟弱,而且愚蠢。”
如需更全面的古籍出處或用法分析,可參考漢典()等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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