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獲的意思、起獲的詳細解釋
起獲的解釋
搜取;獲得。 清 黃輔辰 《戴經堂日鈔·鹹豐三年七月初十日》:“ 丹陽縣 生擒賊匪,起獲逆書。”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刑名·賊盜下》:“倘起獲真贓,反係失單所無,憑何定罪。”
詞語分解
- 起的解釋 起 ǐ 由躺而坐或由坐而立等:起床。起立。起居。起夜。 離開原來的位置:起身。起運。起跑。 開始:起始。起碼(最低限度,最低的)。起步。起初。起訖。起源。 拔出,取出:起錨。起獲。 領取(憑證):起護
- 獲的解釋 獲 (獲⑤穫) ò 打獵得到的禽獸:獵獲。 得到,取得:獲得。獲獎。獲悉。如獲至寶。 古代對奴婢的賤稱:臧獲。 能得到機會或空閑:不獲面辭。 收割莊稼:收獲。 筆畫數:; 部首:艹; 筆順編號:
專業解析
“起獲”是一個漢語動詞,其核心含義是指執法機關或相關部門在調查、搜查過程中,發現并收繳(贓物、違禁品、作案工具等)。它強調的是一個從隱藏或未知狀态到被發現并收繳的過程。
以下是其詳細解釋,結合權威詞典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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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釋義:
- 起: 在此處意為“取出”、“弄出來”,指将隱藏或藏匿的物品找出來。
- 獲: 意為“得到”、“繳獲”、“查獲”,指将物品置于控制之下。
- 合義: 将藏匿的(通常是非法的或涉案的)物品查找出來并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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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用法與語境:
- 法律與執法場景: 這是“起獲”最常出現的語境。它特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海關等執法部門在偵查案件、執行搜查、檢查等公務活動中,發現并依法收繳涉案物品的過程。
- 例如: “警方在犯罪嫌疑人家中起獲了大量贓款贓物。” / “海關在例行檢查中起獲了一批走私文物。”
- 對象: “起獲”的對象通常是贓物(如盜竊、詐騙所得)、違禁品(如毒品、槍支彈藥、非法出版物)、作案工具(如兇器、盜竊工具)、證據或其他需要依法收繳的物品。
- 過程性: 該詞隱含了物品從“未被發現/隱藏”到“被發現并控制”的動态過程,強調執法行為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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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點:
- 官方性: 通常用于描述官方機構(尤其是執法機關)的行為,帶有一定的正式色彩。個人發現物品一般不用“起獲”。
- 被動性(對物品而言): 物品是被發現、被收繳的對象。
- 結果性: 表示搜查、偵查等行動取得了具體成果。
權威來源參考:
-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 商務印書館: 該詞典是漢語規範使用的權威工具書,對“起獲”有明确的定義,強調其“找出并繳獲(贓物、違禁品等)”的含義。 商務印書館官方網站 - 工具書檢索 (注:此為商務印書館官方工具書檢索入口,具體詞條内容需在站内或購買詞典查詢)
- 《漢語大詞典》 - 漢語大詞典出版社: 作為大型曆史性漢語語文辭典,其對“起獲”的解釋會更側重其用法和語境,确認其在司法、執法領域的應用。 漢語大詞典 - 相關資源 (注:此為《漢語大詞典》相關資源網站,提供查詢服務或信息)
“起獲”是一個具有特定法律和行政色彩的動詞,專指執法或相關部門在公務活動中發現并收繳藏匿的涉案物品(如贓物、違禁品、作案工具等)的過程和結果。其使用凸顯了行動的官方性、強制性和成果性。
網絡擴展解釋
“起獲”是一個漢語動詞,主要用于法律或執法場景中,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一、基本釋義
“起獲”指通過搜查等方式找到并取得隱藏的贓物、違禁品或證據。例如警方在破案時“起獲贓物”。其核心含義包含兩個動作:搜查發現和取得物品。
二、用法特點
- 法律語境:多用于描述執法機關查獲非法物品的過程,如“起獲毒品”“起獲贓款”。
- 被動對象:賓語通常為被隱藏的非法或違規物品,如:
- 起獲槍支彈藥
- 起獲僞造證件
- 起獲被盜車輛(例句來源:)
三、曆史來源
該詞最早見于清代文獻,如《戴經堂日鈔》中記載“起獲逆書”,《福惠全書》提到“起獲真贓”,說明其使用已有數百年曆史,且多與案件偵辦相關。
四、應用場景
- 警方通報:“在某窩點起獲走私物品”
- 司法文書:“經搜查起獲作案工具”
- 媒體報道:“海關起獲瀕危動物制品”(、4、7中均有類似案例)
五、語言對比
法語中對應表達為 fouiller et prendre(搜查并獲取)或 perquisitionner et confisquer(搜查并沒收),強調搜查與沒收的雙重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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