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語·晉語五》:“ 宣子 曰:‘……今 宋 人弑其君,罪莫大焉!明聲之,猶恐其不聞也。吾備鐘鼓,為君故也。’乃使旁告於諸侯,治兵振旅,鳴鐘鼓,以至于 宋 。”後以“鳴鐘鼓”謂聲讨他人的罪行。《後漢書·董卓傳》:“今臣輒鳴鐘鼓如 洛陽 ,請收 讓 等,以清姦穢。” 李賢 注:“鳴鐘鼓者,聲其罪也。《論語》曰:‘小子鳴鼓而攻之。’”
“鳴鐘鼓”一詞的含義需結合曆史典故和現代用法分層次理解:
一、核心含義(曆史典故) 源自《國語·晉語五》記載,晉國大夫趙宣子為聲讨宋國弑君之罪,通過“鳴鐘鼓”公開譴責其罪行,象征軍事行動與道德譴責的結合。此用法在《後漢書·董卓傳》中亦有體現,指以鐘鼓之聲宣告他人罪狀,屬古代政治儀式。
二、現代引申義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将其解釋為“聲音洪亮、悅耳”,用于形容音樂、演講等場景。此含義可能是對字面意義的延伸,但缺乏曆史文獻支撐,需注意語境區分。
三、使用建議
參考資料:
《鳴鐘鼓》是一個成語,意思是指敲鐘打鼓,以表示喜慶、慶祝。
《鳴鐘鼓》的拆分部首是鳥部(鳴),金部(鐘),隹部(鼓)。
其中,鳥部的筆畫數為2;金部的筆畫數為8;隹部的筆畫數為8。
《鳴鐘鼓》這個詞來源于中國古代文學作品《詩經·衛風·鳴鸾》中的一句詩:“鳴鸾在陰,其子丑丑。”意思是鳳凰在陰暗的地方鳴叫,它的後代也會有同樣的特征。
《鳴鐘鼓》在繁體中的寫法為「鳴鐘鼓」。
在古代漢字書寫中,《鳴鐘鼓》的寫法可能會稍有不同,但大緻筆畫結構保持一緻。
1. 在重要的慶典活動中,人們常常會鳴鐘鼓,以慶祝喜事。
2. 這個村莊裡即将舉行的婚禮将會鳴鐘鼓,那将是一場盛大的慶典。
組詞:鳴響、鐘聲、鼓聲、慶鳴、鐘鼓喧天。
近義詞:敲鐘擊鼓、喜氣洋洋、慶祝、歡慶。
反義詞:黯淡無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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