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動靜有法”是一個古代漢語成語,其詳細解釋如下:
“動”指行動,“靜”指靜止或靜處,“法”為法則、規範。整體含義是無論行動還是靜止都遵循一定規則,行為合乎禮儀或規範。強調言行舉止的紀律性和規範性。
該成語最早見于《金史·後妃傳贊》,原文為:“清閑貞靜,守節整齊,行己有恥,動靜有法,是謂婦德。”。此處用于贊揚古代女性品德,要求她們在行為舉止中保持端莊與規範。
“動靜有法”強調行為與靜止均需遵循規範,既可用于個人修養,也可形容集體紀律。其核心價值在于“克己守禮”,體現了古代對秩序和禮儀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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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靜有法》是一個成語,意思是事情可以分為動和靜兩個方面,每個方面都有自己的規律和方法。
《動靜有法》的拆分部首是“亻”和“青”,其中“亻”為人的部首,“青”為從動的部首。它的總筆畫數為12。
《動靜有法》這個詞的來源比較晚,最早見于明代許仲琳的《訓蒙字義》一書中。許仲琳在書中解釋了這個詞的含義,強調了事物運動與靜止的法則和規律。
《動靜有法》的繁體字為「動靜有法」。
在古時候,漢字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例如,《動靜有法》中的“動”字在古代寫法中,上面還會有一個“力”字作為補充,表示動作的力量。另外,“靜”字的寫法也可能略有變化。
他非常明白在這個行業中,成功的秘訣就是懂得《動靜有法》。
動态、動力、靜止、靜态、有法
動靜有序、事物有規律、運動與靜止有法則
動靜無章、事無常、沒有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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