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obscure;blur;confuse;mix up]∶混雜,使界限不分明
混淆黑白
(2) [mislead]∶制造混亂蒙蔽人
混淆視聽
亦作“ 混殽 ”。1.混雜;錯亂;界限模糊。 晉 葛洪 《抱樸子·尚博》:“真僞颠倒,玉石混淆。”《周書·藝術傳·姚僧垣》:“其時雖尅平大亂,而任用非才,朝政混淆,無復綱紀。” 宋 司馬光 《陳三德上殿劄子》:“人善惡是非,相與混殽,若待之如一,無所别白。” 瞿秋白 《餓鄉紀程》四:“主觀客觀的混淆,使你一百年也不能解決一個小小的問題。”
(2).使混淆。《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九八回:“你想他們有甚弄錢之法?無非是包攬詞訟,幹預公事,魚肉鄉裡,傾軋善類,布散謡言,混淆是非。” ********* 《謹防漢奸合法化》:“我們又深信八年抗戰既已使黑白分明,再要混淆它,已經是不可能的。”
“混淆”是一個多領域通用的詞彙,其核心含義是“使事物界限模糊、難以區分”,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
一、基礎語義 指故意或無意地将不同事物混為一談,導緻認知混亂。例如:
二、專業領域延伸
計算機科學 代碼混淆:通過重命名變量、插入無用代碼等手段,使源代碼難以被逆向工程分析(常見于軟件保護)
法律領域 商标混淆:侵權行為使相關公衆對商品來源産生誤認,如模仿知名品牌包裝設計
統計學 數據混淆:變量間的非預期關聯導緻分析偏差,如年齡與工作經驗的高度相關性影響研究結論
三、常見誤用辨析 • 混淆 vs 混合:前者強調導緻認知錯誤,後者僅為物理結合 • 混淆 vs 模糊:混淆特指多事物間的界限消失,模糊側重單個事物不清晰
該詞使用時多含貶義,暗示應被厘清的事物遭到了不恰當的混雜。在學術寫作中需特别注意避免概念混淆,保持定義清晰。
《混淆》一詞是指讓事物的邊界、界限或區分變得不明顯,容易混淆或理解模糊的狀态或行為。
《混淆》一詞的部首是水。它的拆分部首是氵(三點水),并且總共有11個筆畫。
《混淆》一詞最早出現在《詩經·衛風·淇奧》篇中,大約是公元前7世紀的古代詩歌中。
《混淆》這個詞的繁體為「渾淆」。
在古代,漢字「混淆」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但其意義基本相同。古時寫作「混蕩」、「昏婆」等。
1. 學生們的思維受到了各種電子産品的幹擾,導緻他們的觀點混淆不清。
2. 這個小偷穿着與普通市民相似的服裝,以混淆視聽。
3. 網絡上的謠言很容易使人們面臨混淆真相的局面。
混淆的相關詞彙有:混淆不清、混淆視聽、混淆是非、混淆黑白等。
近義詞:攪混、混雜、混亂。
反義詞:明晰、清晰、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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