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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布的意思、頒布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頒布的解釋

[issue;promulgate] 公布[法令、條例等]。政府機關或人民團體,将其研拟的法令規章、行政措施和所屬成員的權利義務有關的諸事宜,依法公布周知

詳細解釋

亦作“ 頒佈 ”。謂公布、頒發法令、條例等。 宋 曾鞏 《謝元豐三年曆日表》:“竊以修人事者,必以正時;明天道者,在於治曆。爰從頒布,俾一奉承。”《水浒傳》第七一回:“ 宋江 當日大設筵席,親捧兵符印信,頒布號令。” 郭沫若 《洪波曲》第七章五:“《組織條例》是四月十二日頒佈的,到了六月二十一日又經過修改。” 丁玲 《太陽照在桑幹河上·寫在前邊》:“剛想寫分土地第二部分,《中國土地法大綱》頒布了,便參加了土地會議。”


見“ 頒布 ”。

詞語分解

網絡擴展解釋

“頒布”是一個具有權威性和正式性的漢語詞語,主要用于描述政府、機構或團體依法公開宣布重要法令、規章或條例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基本含義

“頒布”指政府機關、人民團體或權威機構将已制定的法令、條例、政策等正式向公衆公布,使其具有法律效力或約束力。例如:“新頒布的《教師法》今日起施行”。

二、權威性與適用範圍

  1. 主體:通常由高級别機關或領導人執行,如國家政府、立法機構等(提到“頒布者一般是高級領導機關或成員”)。
  2. 内容:多為具有強制性的法規、章程等,如《獎懲條例》《曆法》等(參考、4、5)。

三、曆史用例與出處

四、近義詞辨析

與“頒布”易混淆的詞語包括:

五、常見搭配與例句

如需更完整的例句或曆史案例,可查看來源網頁(如、6)。

網絡擴展解釋二

頒布(bān bù)是一個動詞,意思是官方公布、宣布。它的部首分别是頁和布,書寫時需用7畫。這個詞的來源比較複雜,因為“頒布”作為一個完整的詞語,不存在一個确切的字形源頭。在繁體字中,頒布的寫法仍然是“頒布”兩個字。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頒布的書寫形式可能稍有不同。例如,有一種古文中寫作“頒佈”。這裡 "頒" 與現代的“頒”字形較為相似,而“佈”則是“布”字的古體。以下是一個使用“頒布”一詞的例句:政府頒布了新的法律,以确保公衆的安全。與“頒布”相關的組詞包括“頒布法令”、“頒布命令”等。近義詞可以是“公布”、“公告”,而反義詞則可以是“廢止”、“撤銷”。希望這些信息能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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