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的意思、頒布的詳細解釋
頒布的解釋
[issue;promulgate] 公布[法令、條例等]。政府機關或人民團體,将其研拟的法令規章、行政措施和所屬成員的權利義務有關的諸事宜,依法公布周知
詳細解釋
亦作“ 頒佈 ”。謂公布、頒發法令、條例等。 宋 曾鞏 《謝元豐三年曆日表》:“竊以修人事者,必以正時;明天道者,在於治曆。爰從頒布,俾一奉承。”《水浒傳》第七一回:“ 宋江 當日大設筵席,親捧兵符印信,頒布號令。” 郭沫若 《洪波曲》第七章五:“《組織條例》是四月十二日頒佈的,到了六月二十一日又經過修改。” 丁玲 《太陽照在桑幹河上·寫在前邊》:“剛想寫分土地第二部分,《中國土地法大綱》頒布了,便參加了土地會議。”
見“ 頒布 ”。
詞語分解
- 頒的解釋 頒 (頒) ā 發下:頒發。頒布。頒賞。頒示。頒行。 古同“班”、“斑”,頭發花白。 筆畫數:; 部首:頁; 筆順編號:
- 布的解釋 布 ù 棉、麻及棉型化學短纖維經紡紗後的織成物:布匹。布帛。布衣。 古代的一種錢币。 宣告,對衆陳述:宣布。發布。布告。開誠布公(推誠相見,坦白無私)。 分散到各處:散布。遍布。星羅棋布。 流傳,散播
網絡擴展解釋
“頒布”是一個具有權威性和正式性的漢語詞語,主要用于描述政府、機構或團體依法公開宣布重要法令、規章或條例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基本含義
“頒布”指政府機關、人民團體或權威機構将已制定的法令、條例、政策等正式向公衆公布,使其具有法律效力或約束力。例如:“新頒布的《教師法》今日起施行”。
二、權威性與適用範圍
- 主體:通常由高級别機關或領導人執行,如國家政府、立法機構等(提到“頒布者一般是高級領導機關或成員”)。
- 内容:多為具有強制性的法規、章程等,如《獎懲條例》《曆法》等(參考、4、5)。
三、曆史用例與出處
- 古代文獻:宋代曾鞏《謝元豐三年曆日表》記載“爰從頒布,俾一奉承”,指曆法頒布的權威性。
- 文學作品:《水浒傳》第七十一回中,宋江“頒布號令”以整頓紀律,體現其規範性。
四、近義詞辨析
與“頒布”易混淆的詞語包括:
- 公布:側重面向公衆宣布,内容更廣泛(如名單、成績等),主體可以是普通單位。
- 發布:強調宣傳性質,主體不限層級(如新聞、聲明)。
五、常見搭配與例句
- 搭配:頒布法令、頒布政策、頒布條例。
- 例句:1879年澳葡頒布《新訂澳門娼寮章程》,或現代“頒布環保新規”。
如需更完整的例句或曆史案例,可查看來源網頁(如、6)。
網絡擴展解釋二
頒布(bān bù)是一個動詞,意思是官方公布、宣布。它的部首分别是頁和布,書寫時需用7畫。這個詞的來源比較複雜,因為“頒布”作為一個完整的詞語,不存在一個确切的字形源頭。在繁體字中,頒布的寫法仍然是“頒布”兩個字。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頒布的書寫形式可能稍有不同。例如,有一種古文中寫作“頒佈”。這裡 "頒" 與現代的“頒”字形較為相似,而“佈”則是“布”字的古體。以下是一個使用“頒布”一詞的例句:政府頒布了新的法律,以确保公衆的安全。與“頒布”相關的組詞包括“頒布法令”、“頒布命令”等。近義詞可以是“公布”、“公告”,而反義詞則可以是“廢止”、“撤銷”。希望這些信息能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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