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佛教語。指涅槃四德“常樂我淨”之“我”。以自在而無束縛,平等而無人我為義。《涅槃經·高貴德王菩薩品三》:“雲何復名為大涅槃?有大我故,名為大涅槃。涅槃無我,大自在故,名為大我。”
(2).指集體。 ********* 《社會主義之派别與方法》:“個人社會,本大我小我之不同,其理可互相發明,而未可以是非之也。”
"大我"是漢語中具有哲學意蘊的複合詞,其核心内涵可從三個維度闡釋:
一、本體論層面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定義為"指集體、社會或宇宙的整體(與'小我'相對)"。這一概念源自中國傳統文化中"天人合一"的思想體系,在《周易》"與天地合其德"的論述中已見雛形,後經宋明理學發展形成完整理論架構。
二、倫理學層面 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指出,"大我"承載着儒家"克己複禮"的道德要求,強調個人對群體責任的自覺承擔。這種價值取向在範仲淹"先天下之憂而憂"的表述中得到典型體現,要求個體突破狹隘的自我利益,實現精神境界的升華。
三、認識論層面 《中國哲學大辭典》特别強調其辯證關系,認為"大我與小我構成對立統一體,真正的自我實現必須通過社會價值的創造來完成"。這種認知模式深刻影響着中國人的思維方式,在近現代"家國同構"的社會實踐中持續發揮作用。
關于“大我”的含義,綜合不同領域的解釋可分為以下四層:
在佛教語境中,“大我”指涅槃四德(常、樂、我、淨)中的“真我”,強調超越個體局限後的自在無礙狀态。如《涅槃經》所言:“大自在故,名為大我”,體現無束縛、無人我分别的終極境界。
現代漢語中常指代國家、社會或團體等集體概念,與小我(個人利益)形成對比。例如“犧牲小我,完成大我”體現集體主義價值觀,孫中山在論述社會主義時也以此比喻個人與集體的關系。
•大我:從宇宙本源或集體視角認知自我價值,包含智慧、愛與萬物一體的哲學觀。 •小我:局限于個人認知的心智判斷,易受主觀局限束縛。
部分文獻将大我引申為宇宙本體或更高維度的存在,認為其代表“世界與我同根”的終極智慧,與道家“天人合一”思想有相通之處。
以上解釋綜合了佛教經典、社會學用例及現代哲學擴展,可通過等來源進一步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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