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restaurant]∶舊稱酒肆或酒店,現在用作飯館名稱
(2) [bartender]∶酒保
(1).酒肆,酒店。《史記·栾布季布列傳》“賃傭於 齊 ,為酒人保” 裴駰 集解引《漢書音義》:“酒家作保傭也。” 唐 杜甫 《飲中八仙歌》:“ 李白 一鬥詩百篇, 長安 市上酒家眠。” 清 沉複 《浮生六記·閑情記趣》:“ 蘇城 有 南園 、 北園 二處,菜花黃時,苦無酒家小飲。”
(2).今用作飯館、旅館的通稱。如:金陵酒家、嶺南酒家。
(3).指酒店主人。《後漢書·李燮傳》:“ 燮 從受學,酒家異之,意非恒人,以女妻 燮 。”
(4).指酒保。酒店雇用的人。 清 洪昇 《長生殿·疑谶》:“滴溜溜一片青簾風外舞,怎得個 燕市 酒人來共沽![喚科]酒家有麼?”
“酒家”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詳細解析:
指提供酒類或餐飲服務的場所,現代多用作飯館、酒店的名稱。例如“流花湖唐苑酒家”“金陵酒家”等。
部分方言中,“酒家”可能代指飲酒者本人(類似“酒客”),但此用法較罕見。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案例或名稱來源,可參考《史記》《後漢書》等古籍,或查閱标注的網頁内容。
酒家是一個名詞,指的是專門經營酒類飲品,并提供酒水、酒菜等服務的商家或場所。
酒家的拆分部首為⺡(酉)和宀(寶蓋頭)。
酒家的筆畫數為11畫。
酒家一詞源自于漢代的文獻《漢書·卷九十五》。
酒家的繁體字為酒家。
在古代,酒家的古漢字寫法為酒驕。
1. 我們去附近的酒家喝一杯吧。
2. 那個酒家的酒菜非常美味。
1. 酒樓:指規模較大、設施齊全的專門經營酒水、宴席等服務的場所。
2. 酒吧:指供應各種酒類飲品、提供歌舞娛樂等服務的娛樂場所。
1. 酒肆:指經營酒類品種較少的小型飲酒場所。
2. 酒館:指提供酒水和食品、住宿等服務的旅店。
1. 藥店:指經營各種藥物的商店。
2. 茶館:指供應茶水、提供休息、娛樂等服務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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