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糧食的總稱。《隋書·食貨志》:“歲收稻粟數十萬石,北境得以周贍。”
稻粟是中國古代對主要糧食作物的統稱,由“稻”和“粟”兩個單字組合而成。《漢語大詞典》(修訂本)将其定義為:“稻與粟,泛指糧食作物。”具體釋義可分為四層:
一、基本詞義 “稻”指禾本科植物水稻(學名:Oryza sativa),《說文解字》注:“稻,稌也”,特指水生谷物;“粟”即谷子(學名:Setaria italica),《爾雅·釋草》載:“稷,粟也”,屬旱地作物。二者并稱體現中國古代“南稻北粟”的種植格局,如《周禮·地官》記載“稻人掌稼下地,司稼掌巡邦野之稼”。
二、曆史演變 先秦文獻中“稻粟”常作為賦稅計量單位,如《管子·輕重乙》載“一農之事,終歲耕百畝,畝收一石,為粟百石”。漢代《氾勝之書》系統記載了兩類作物的栽培技術,印證了稻粟在古代農業經濟中的核心地位。
三、文化内涵 稻粟在傳統文化中象征民生根本,《漢書·食貨志》強調“食謂農殖嘉谷可食之物,貨謂布帛可衣,及金刀龜貝”。成語“稻粱謀”出自杜甫《同諸公登慈恩寺塔》“君看隨陽雁,各有稻粱謀”,喻指人對基本生計的追求。
四、現代農學定義 當代《作物栽培學》(中國農業出版社)将稻粟歸入禾谷類作物大類。水稻至今仍是中國第一大糧食作物,2023年産量達2.1億噸;粟作為雜糧作物,在北方旱作農業區保持種植傳統,其種質資源研究被列入《國家農作物種質資源庫建設方案》。
(參考資料:漢語大詞典編纂處《漢語大詞典》、許慎《說文解字》、班固《漢書》、中國農業出版社《作物栽培學》)
“稻粟”一詞的詳細解釋如下:
“稻粟”是漢語中對糧食作物的統稱,主要指水稻和粟(小米)兩種谷物,常作為糧食總稱的代指。例如《隋書·食貨志》記載:“歲收稻粟數十萬石,北境得以周贍”,此處“稻粟”即泛指糧食。
特征 | 稻(水稻) | 粟(谷子) |
---|---|---|
生長環境 | 需水田,適宜濕潤氣候 | 耐旱,適應幹旱地區 |
子實形态 | 長粒,去殼為大米 | 小圓粒,去殼為小米 |
主要産區 | 長江流域、東北等濕潤區 | 黃河流域等幹旱、半幹旱區 |
稻和粟均為中國古代“五谷”的重要組成部分(五谷:稻、黍、稷、麥、菽),其中“稷”即粟。兩者合稱“稻粟”體現了南北方糧食作物的核心地位,常被用于泛指糧食收成或農業經濟。
《隋書·食貨志》中“稻粟”一詞,既指具體的水稻和粟,也延伸為糧食總稱,反映了古代以農耕為主的社會經濟結構。
如果需要進一步了解兩者植物學特性或曆史演變,可參考來源中的詳細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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