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見“ 幹父之蠱 ”。
(2).泛指主事;辦事。 北齊 顔之推 《顔氏家訓·治家》:“婦主中饋,唯事酒食衣服之禮耳。國不可使預政,家不可使幹蠱。” 唐 包何 《相裡使君第七男生日》詩:“他時幹蠱聲名著,今日懸弧宴樂酣。” 明 章懋 《方母貞節傳》:“晝夜劬劬,惟以養姑教子幹蠱克家為務。”
(3).幹練有才能。 唐 封演 《封氏聞見記·解紛》:“ 熊曜 為 臨清 尉,以幹蠱聞。” 唐 白居易 《唐揚州倉曹參軍王府君志銘》:“行己以清廉聞,莅事以幹蠱聞。”
(4). 唐 代 陸贽 向朝廷建議設立的制科之名。《新唐書·陸贽傳》:“ 贄 説使者,請以五術省風俗,八計聽吏治,三科登儁乂,四賦經財實……三科曰:茂異,賢良,幹蠱。”
“幹蠱”是一個源自古代漢語的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多種延伸,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繼承父志,完成未竟之業
出自《周易·蠱卦》“幹父之蠱”,指兒子能繼承父親的志向,糾正或完成父親未完成的事業。例如《顔氏家訓》提到“家不可使幹蠱”,強調家族事務需由繼承者承擔。
泛指主事或處理事務
如唐代包何《相裡使君第七男生日》詩雲“他時幹蠱聲名著”,此處“幹蠱”指主持事務、承擔責任。
形容幹練有才能
唐代文獻中常以此形容人的能力,如封演《封氏聞見記》提到熊曜“以幹蠱聞”,白居易也以“莅事以幹蠱聞”贊人辦事幹練。
唐代制科名
陸贽曾建議設立“幹蠱科”,作為選拔人才的科目之一,屬于特定曆史背景下的用法。
“幹蠱”一詞從家族責任擴展至廣義的辦事能力,兼具倫理與才能的雙重内涵。其用法需結合具體語境,常見于古代文獻或學術讨論中。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周易》《顔氏家訓》等原典,或查閱漢典、搜狗百科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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