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隋 初官府用以放債收息的公款。《隋書·蘇孝慈傳》:“先是,以百僚供費不足,臺省府寺鹹置廨錢,收息取給。 孝慈 以為官民争利,非興化之道,上表請罷之。”參閱《通典·職官十七》。
“廨錢”是古代與官府相關的財政術語,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詞義構成
具體含義 “廨錢”特指古代官府用于行政開支的專項經費,常見于唐代財政制度。例如:
曆史背景 該制度反映了古代“以官養官”的財政模式,通過官府自有資金或田産收益維持行政運轉,減少中央財政負擔。
如需進一步了解唐代公廨錢的具體運作方式,可查閱《唐會要》或《新唐書·食貨志》等史料。
廨錢是指古代官員供奉神祗或廟宇的財物。拆分部首:廣+也。由于廨錢屬于古代用詞,現已不常使用,因此在現代漢字拆分中不再出現。
來源:廨錢一詞最早出現在北宋時期的《宋史·王倫傳》中。當時王倫在朝廷中為官,他在上朝途中偶遇廟宇,為表達虔誠之意,将財物供奉給神祗,後來又成了官員供奉廟宇的通稱。
繁體字:廨錢。
古時候漢字寫法:廨錢的古代漢字寫法為「㑲錢」,其中「㑲」為“廟宇”或“會堂”的意思,旁邊加上“錢”表示財物。
例句:“官員們将廨錢供奉給廟宇,祈求國泰民安。”
組詞:廨廟、廟宇、供奉、財物、官員。
近義詞:香火錢、祭品、祭禮。
反義詞:私藏、私自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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