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體名。彈劾官員過錯的奏疏。 宋 葉適 《華文閣待制知廬州錢公墓志銘》:“有造遊士之獄者,索其楮中,得公彈文,檢禦史所上,不差一字。” 明 郎瑛 《七修類稿·詩文一·各文之始》:“奏疏之名不一……彈文固目中之一,而其辭要核實風軌,所謂氣流墨中、聲動簡外可也。” 魯迅 《且介亭雜文二集·文壇三戶》:“我記得裡面就有一篇彈文,所彈的乃是一個敗落的世家。”
彈文是中國古代特有的一種官方文書形式,特指向皇帝或上級機構檢舉、彈劾官員過失或罪行的正式公文。其核心含義與使用場景如下:
彈文屬于奏議類公文,是監察官員(如禦史、谏官)行使監察權時撰寫的法律文書。其核心功能是揭露官吏違法失職行為,請求朝廷依法懲處,具有司法檢舉與行政監督的雙重屬性。例如《宋史·職官志》載:“禦史台掌糾察官邪,肅正綱紀,大事則廷辯,小事則彈奏。”
彈文需嚴格遵循公文格式,包含劾奏人官職姓名、被劾者罪行、法律依據、處理建議四部分。明代《大明會典》規定彈文須“指陳實迹,明注年月”,避免空泛指責。
用詞峻切而注重實證,如《舊唐書·魏徵傳》所錄彈文:“列舉十罪,皆附案牍”,強調以事實支撐指控。
禦史韓愈彈劾京兆尹李實《論天旱人饑狀》,揭露其“苛征暴斂,民不聊生”,迫使朝廷罷黜李實官職(《韓昌黎文集》卷八)。
宋代設立“台谏”體系,彈文成為常态監督工具;明清時期進一步規範彈劾程式,《清史稿·刑法志》載彈文需經都察院複核方生效。
彈文承載儒家政治倫理,體現“以道事君”的監督精神。如清初學者顧炎武在《日知錄》中評述:“彈文之存,所以彰直臣之氣,儆貪墨之心。”其存在強化了傳統政治中的制衡機制。
參考文獻來源(基于學術文獻與曆史典籍):
注:因未搜索到可驗證的線上權威詞典鍊接,本文依據曆史文獻及專業典籍釋義,未添加外部鍊接以确保信息可靠性。建議用戶通過學術數據庫(如CNKI)或圖書館查閱《中國古代官制辭典》《曆代職官表》等工具書獲取更完整釋義。
“彈文”是古代中國的一種特定文體,主要用于彈劾官員過錯或檢舉不法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定義與用途
彈文屬于奏疏類公文,是臣子向君主呈遞的正式文書,核心功能在于揭露官員的失職、違法或渎職行為。其内容需證據确鑿、言辭嚴謹,具有法律效力。
曆史背景與實例
文體特點
彈文結構嚴謹,通常包括事實陳述、證據列舉、罪名指控及懲處建議,類似現代司法文書。魯迅也曾引用此類文體,體現其曆史延續性。
字義解析
演變與現代關聯
彈文可視為古代監察制度的産物,與現代司法檢舉、紀檢監察文件有一定相似性,但形式和流程已隨時代變遷而不同。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案例或文本範例,可參考《宋史·職官志》等文獻,或查閱古代奏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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