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口
(1) [divorce]∶鬧離婚
(2) [go through formalities for the divorce]∶辦離婚手續
“打離婚”是一個口語化表達,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該詞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
鬧離婚
指夫妻因矛盾激化,通過争吵甚至肢體沖突等方式表達離婚意願,屬于情感沖突階段。例如:“他們最近總在打離婚,但還沒正式辦理手續。”
辦理離婚手續
在部分方言或非正式語境中,也可指實際完成離婚的法律程式,如籤訂協議、前往登記機關等。
若涉及實際離婚流程,需注意以下法律要點(與“打離婚”的日常用法區分):
協議離婚
訴訟離婚
適用于無法協商一緻的情況,需向法院起訴,法院以“感情确已破裂”為判決依據。
“打離婚”是指夫妻之間通過法律途徑解除婚姻關系的行為。在現代社會中,人們可以通過民事訴訟或者協議離婚的方式來實現這一目的。
“打離婚”這個詞可以拆分為三個部首:扌(手部)、立(站立)、女(女性)。總共包含10個筆畫。
“打離婚”的來源主要來自婚姻家庭領域的詞彙。其中,“打”指的是行為,“離婚”是指解除婚姻關系,兩者結合即代表通過某種行為來解除夫妻之間的婚姻。
“打離婚”的繁體字是「打離婚」。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會有一些差異。關于“打離婚”的古時候寫法,需要根據具體的曆史時期和文獻來确定。不同的曆史時期和地區都可能存在略微不同的寫法。
1. 他們夫妻關系惡劣,最終決定通過法院打離婚。
2. 她和丈夫已經達成協議,打算和平離婚。
1. 離婚證明
2. 離婚協議
3. 離婚訴訟
4. 離婚程式
5. 離婚率
解除婚姻、解除夫妻關系、解除婚約、終止婚姻
結婚、婚姻關系、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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