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幹吏。《新唐書·李國貞傳》:“ 國貞 清白善用法,世稱辦吏。”
(2).辦理雜務的吏役。 清 李漁 《風筝誤·冒美》:“蒼頭充辦吏,老婦代司閽。”
“辦吏”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具體含義和使用場景如下:
幹吏
指能力出衆、善于處理政務的官吏。典出《新唐書·李國貞傳》記載:“國貞清白善用法,世稱辦吏。”
此處的“辦”強調治理能力,“吏”指官員,常用于形容官員公正且精通律法的形象。
辦理雜務的吏役
清代李漁《風筝誤·冒美》中提到:“蒼頭充辦吏,老婦代司阍。” 這裡的“辦吏”指負責具體事務的基層吏員,多指處理文書、後勤等雜務的低級官吏。
若需引用該詞,建議結合具體曆史語境選擇釋義,如讨論唐代官制時取第一義,研究清代基層治理時取第二義。更多古籍例證可參考漢典網的詳細解析。
辦吏是一個漢字詞彙,它有着“治理官員”的含義。在古代中國的政治和行政體制中,吏部是負責選拔、任用和管理官員的機構,而辦吏則是指進行這些吏部工作的行為。
辦吏的拆分部首是“力”和“口”,其中“力”是左邊的部首,表示“力量”,而“口”是右邊的部首,表示“嘴巴”。辦吏的總筆畫數為9畫。
辦吏一詞源自古代的漢字寫法。它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辦吏」,其中「辦」意為處理、辦理,「吏」意為官員。
在古時候,辦吏是用不同的形狀和筆畫來書寫的。在甲骨文和金文中,辦吏的形狀與現代略有不同。隨着時間的推移,漢字的形态逐漸演變,最後形成了現代常用的字形。
1. 他被派去辦吏部的工作。
2. 作為一名辦吏官員,他負責選拔合格的候選人。
3. 學習辦吏的知識和技巧對于政府官員來說是至關重要的。
1. 辦事:指辦理事務。
2. 辦公:指進行辦公工作。
3. 吏部:古代負責選派和管理官員的機構。
1. 選拔:指從衆多候選人中選擇合適的人員。
2. 任命:指授予某人特定職務或職位。
3. 管理:指進行組織和協調工作。
1. 辭職:指官員主動放棄職務或職位。
2. 辭退:指将某人解除職務或職位。
3. 集聚:指官員集合在一起開會或讨論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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