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漕糧折銀征收。漕糧向納米糧, 明 弘治 年間因 蘇松 諸府連年荒歉,遂定折漕之制。 清 初折漕,亦限于被災或水路過遠地區,後來地區逐漸擴大,至 清 末,隻有 江 浙 兩省仍行漕運,其他地區均行折漕。參閱《續文獻通考·漕運》。
折漕是中國古代賦稅制度中的專用術語,指将原本以實物形式征收的漕糧折算為銀兩或其他貨币繳納。這一制度主要實施于明清時期,其核心内涵包含以下三方面:
一、字面構成與基本定義 "折"指折算、轉換,"漕"原指通過水路運輸的糧食(即漕糧)。根據《漢語大詞典》對"折漕"的釋義,該詞特指"将應征漕糧改折銀兩征收"的賦稅形式。
二、曆史運作機制 在明代中後期至清代,官府因漕運損耗嚴重或區域經濟變化,允許地方将部分漕糧按官方定價折算為白銀繳納。據《明史·食貨志》記載,成化八年(1472年)首次在江浙地區實施"金花銀"折漕,标準為每石漕糧折銀0.7兩。
三、社會經濟影響
該制度在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隨漕運廢止而終結,其演變過程完整記錄了我國古代實物稅向貨币稅的轉型軌迹。
“折漕”是明清時期與漕糧相關的一項制度,具體含義及曆史背景如下:
基本定義
折漕亦稱“漕折”,指将原本征收的實物漕糧(如米糧)改為折合銀兩或其他物品征收。
例如明代漕糧原稱“漕米”,需通過水路運至京城,但特定情況下允許以銀、布匹等替代。
起源與發展
實施原因
主要因地方災荒、運輸成本過高或糧食短缺,通過折漕減輕百姓負擔并簡化征收流程。例如明代蘇松諸府因荒歉無法足額納糧,遂改征銀兩。
其他形式
除折銀外,明代還曾折征布匹、谷物等,清代則逐漸以貨币為主。
注意:部分網絡解釋(如)将“折漕”誤作成語,實為曆史術語,需以權威史料為準。
闇晦八陳半彪子辯獻陛陛不踰時超野逞儁吃本沖替傳聲筒大司馬大顯身手颠竄東方朔覆海移山孚命功利鍋駝機還繞紅燈罩江家綠将禮尖嘴猴腮旌録積潴駿壯衎而墾化匡維撈攘梁楷論評旅退慢言抹厲木公金母内局内債拗句弄空頭噴鼻息遣将遷進俔俔頃刻秋石趨谒三鬥塵山陿社客社事贖國算商玩偶之家玩易危氣翛忽銷朽諧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