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西南少數民族作為賦稅交納的貨物。往往是當地所出特産。《新唐書·張柬之傳》:“今鹽布之稅不供,珍奇之貢不入,戈戟之用不實於戎行,賨貨之資不輸於大國。”按,《舊唐書》作“寶貨”。
賨貨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由“賨”和“貨”二字構成。據《漢語大詞典》記載,“賨”本指秦漢時期西南少數民族向官府繳納的賦稅,亦可指代這類族群繳納的特定財物,其字源可追溯至《說文解字》中“賨,南蠻賦也”的釋義。而“貨”在甲骨文中已出現,原指可流通交易的財物,《說文解字》釋為“財也”,泛指貨币、商品等具有經濟價值的物品。
二者組合為“賨貨”時,特指古代巴蜀地區少數民族作為賦稅繳納的實物財物,常見于漢晉文獻。如《後漢書·南蠻西南夷列傳》載有“歲令大人輸布一匹,小口二丈,是謂賨布”的記載,此處“賨布”即屬賨貨範疇。該詞在《華陽國志·巴志》中亦多次出現,用以描述闆楯蠻等族群以紡織品、谷物等抵充賦稅的社會制度。
從詞義演變角度觀察,“賨貨”不僅具有經濟層面的實物賦稅含義,更承載着古代中央政權與邊疆族群間政治隸屬關系的文化意涵。其使用範圍主要集中于漢晉時期西南地區的官方文書中,後世隨着賦稅制度的貨币化改革,該詞逐漸淡出日常語言系統。
“賨貨”是一個較為罕見的古漢語詞彙,具體含義需結合曆史背景分析:
字義拆解
組合含義
“賨貨”可理解為古代賨人繳納的實物賦稅,可能包括布帛、糧食等物資。這一制度多見于秦漢時期對西南少數民族的治理中,如《後漢書》記載賨人“歲令大人輸布一匹”,即通過實物納稅換取自治權。
曆史背景
賨人活躍于今川東、重慶一帶,因骁勇善戰,漢朝對其采用特殊賦稅政策。繳納“賨貨”既是經濟義務,也是政治臣服的象征。
由于該詞屬于生僻曆史術語,現代文獻中極少使用。若您遇到具體語境(如古籍引用),建議結合上下文進一步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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