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周 官名。負責調解民衆之間的争端。《周禮·地官·調人》:“調人掌司萬民之難而諧和之。” 鄭玄 注:“難,相與為仇讎。諧猶調也。” 孫诒讓 正義:“古者不禁報讎,而有調和之令,此官主司察而治之。”
(2).稱調解糾紛的人。 清 黃宗羲 《<庚戌集>自序》:“ 有明 一代之文,論之者有二:以謂其初沿 宋 元 之餘習,北地一變而始復於古;以謂 明 文盛於前,自北地至 王 李 而法始亡。其有為之調人者,則以為兩派不妨并存。” 老舍 《茶館》第一幕:“三五十口子打手,經調人東說西說,便都喝碗茶,吃碗爛肉面……就可以化幹戈為玉帛了。”
(3).調弄人,戲弄人。 唐 張鷟 《遊仙窟》:“夢中疑是實,覺後忽非真。誠知腸欲斷,窮鬼故調人。”
“調人”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在現代漢語中使用較少,主要保留在曆史文獻和特定語境中。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兩個權威角度解釋:
本義:古代官名,負責調解糾紛的官員
引申義:泛指調解争端的人
“調人”一詞,其核心概念圍繞着“調解、平息糾紛”。它最初指代周代設立的專門負責調解民間仇怨的官職(本義),後來詞義擴大,也可泛指任何進行調解工作的人(引申義)。這個詞體現了中國傳統文化中重視和諧、主張通過調解而非訴訟解決糾紛的理念。
“調人”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需結合語境和讀音來理解,主要包含以下三種解釋:
指古代《周禮》中設立的官職,負責調解民衆糾紛。根據《周禮·地官·調人》記載:“調人掌司萬民之難而諧和之。” 該官職的職責是處理民間仇怨,通過調和化解矛盾,避免沖突升級。這一職能反映了古代社會對民間調解的重視。
後泛指在矛盾雙方之間進行調解的中間人。例如:“讓我當個調人,這件事到此為止!” 這一用法延續至今,常見于口語或文學作品中,強調通過溝通協調解決争端。
此含義帶有戲谑或捉弄的意味。如唐代張鷟《遊仙窟》中寫道:“窮鬼故調人。” 此處“調人”指故意捉弄或調侃他人,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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