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兔。菟,通“ 兔 ”。 漢 賈誼 《治安策》:“今不獵猛敵而獵田彘,不搏反寇而搏畜菟,玩細娛而不圖大患,非所以為安也。”
畜菟(chù tú)是漢語典籍中記載的古代詞彙,其核心含義指“人工飼養的兔類”,屬畜牧活動範疇。該詞由“畜”(蓄養)與“菟”(通“兔”)複合構成,體現了古代農耕文化中的動物馴養傳統。
從詞源學角度分析,“畜”在《說文解字》中釋為“田畜也”,本義指圈養牲畜;而“菟”在《爾雅·釋獸》中明确标注為“兔”的異體字。二字組合最早見于漢代文獻,如《鹽鐵論·貧富》載“園圃畜菟”,描述貴族莊園中的養殖場景。
在具體使用中,“畜菟”既指代養殖行為,也可轉喻被馴養的兔群。唐代農書《四時纂要》記載畜菟需“備苜蓿為飼”,印證了古代系統的養兔技術。該詞彙在明清地方志中仍有沿用,如《嘉興府志》記述民間“畜菟取毛”的副業生産。
現代漢語研究中,《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家兔的古稱”,強調其區别于野生兔種的馴化屬性。該釋義得到農業史學者考證支持,相關論述可見于《中國古代畜牧史》等權威著作。
“畜菟”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需結合文獻語境分析。綜合搜索結果,主要解釋如下:
字面含義
延伸含義
部分資料(如)将其解釋為“畜養牲畜、種植莊稼”,但此說法未見于權威古籍,可能是現代對字面拆解的誤讀。
建議結合《治安策》原文及漢代文獻進一步考證語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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