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代樂部(樂隊)之一。專管宮廷典禮曲樂的演奏。以钲、鼓、角、弦鼗、笳、箫、哀笳等為主要樂器。參閱 唐 段安節 《樂府雜錄·鼓吹部》。
“鼓吹部”是唐代宮廷音樂機構之一,主要職能和特點如下:
職能定位
鼓吹部屬于唐代樂部(樂隊)的分支, 專門負責宮廷典禮、儀式等場合的曲樂演奏,具有禮儀性和儀式性功能。
樂器構成
以打擊樂器和吹奏樂器為主,包括钲、鼓、角、弦鼗(類似撥浪鼓)、笳、箫、哀笳等,體現了唐代音樂融合中原與西域樂器的特點。
曆史文獻依據
其記載主要來源于唐代段安節的《樂府雜錄·鼓吹部》, 該書系統記錄了唐代音樂制度,是研究古代樂部的重要史料。
與其他樂部的區别
唐代樂部分工明确,如“坐部伎”“立部伎”側重宴樂表演,而鼓吹部更側重儀仗、典禮的莊嚴氛圍營造。
詞語構成解析
“鼓吹”原指擊鼓吹奏的樂舞形式,“部”則為唐代樂署的分類單位,組合後特指這一專職樂隊。
鼓吹部是唐代禮樂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反映了當時宮廷音樂的規範化和多元化發展。若需進一步了解其具體演奏曲目或與其他樂部的協作關系,可查閱《樂府雜錄》等原始文獻。
《鼓吹部》是一個中文詞彙,具有鼓勵和宣傳的意思。
《鼓吹部》可以拆分成兩個部首:鼓(左邊的部首)和吹(右邊的部首)。根據現行的《康熙字典》中的筆畫數來計算,鼓吹部的總筆畫數是9。
《鼓吹部》這個詞最早來源于古代的文獻,用于形容一種士人的職位,其工作内容是為君主或貴族宣傳和鼓勵士兵的戰鬥士氣。這個詞在繁體中文中的寫法與簡體中文一樣,是「鼓吹部」。
古時候的漢字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根據《康熙字典》和《說文解字》等古代字典記載,鼓吹部的古漢字寫法為「鼓吹部」,擁有相似的部首和基本形狀。
1. 他是公司的鼓吹部負責人,負責宣傳和促進公司形象。
2. 這個政府機構成立了一個鼓吹部,旨在提高市民的環保意識。
3. 鼓吹部的成員使用各種媒體手段,以鼓勵和宣傳社會進步。
組詞:鼓吹員、鼓吹活動、鼓吹宣傳。
近義詞:宣傳、倡導、鼓勵。
反義詞:批評、譴責、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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