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ledge to live and *** together] 立志同生共死。形容十分密切,不可拆散
立誓同生共死。形容十分密切,不可拆散。《醒世恒言·吳衙内鄰舟赴約》:“兒與 吳衙内 誓同生死,各不更改。”《紅樓夢》第六五回:“便如膠似漆,一心一計,誓同生死,那裡還有 鳳 平 二人在意了?” 陶菊隱 《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史話》第五六章:“凡屬食毛踐土者,皆應與祖國誓同生死,與元惡不共戴天。”
“誓同生死”是漢語中表示深厚情誼的成語,指雙方立下誓言,願共同經曆生死存亡。其核心含義包含三層:①以生命為契的承諾關系,②相互依存的責任擔當,③超越利害的忠誠精神。
從構詞解析,“誓”字本義為軍旅盟約,《說文解字》釋作“約束辭也”,後引申為鄭重承諾;“同”字甲骨文作“凡口”,象征衆人齊聲應和;“生死”作為并列結構的反義複合詞,最早見于《周易·系辭》“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四字組合最早可追溯至明代話本,如《醒世恒言》卷二十“大郎若死,奴誓同生死”。
該成語常見于三種語境:①曆史文獻中君臣盟約,如《三國志》注引“臣敢誓同生死”;②武俠小說中的結義場景,金庸《倚天屠龍記》即有“我三人誓同生死”;③現代常用于比喻事業夥伴的堅定合作,如企業戰略協議中的“誓同生死共謀發展”。在語法結構中多作謂語,可接“之盟”“之約”等補語成分。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第11冊第345頁将其定義為“極言同進退、共患難的決心”,《現代漢語成語規範詞典》第4版強調其“強調責任對等性,不同于單方面效忠”。商務印書館《古代漢語成語詞典》指出該成語“折射中國傳統社會‘義’高于‘命’的價值觀”。
“誓同生死”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進行解釋:
拼音為shì tóng shēng sǐ,指通過立誓約定共同經曆生死,形容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極其密切、不可分割。核心在于強調忠誠與共患難的決心,常用于描述深厚的情誼或緊密的同盟。
成語體現了中國傳統文化中對忠義、信諾的推崇,常用于文學作品中渲染人物間的情誼或政治軍事同盟的堅固性。例如,《紅樓夢》第六五回描述尤二姐與賈琏“誓同生死”,突顯情感的緊密。
現代語境下,多用于書面表達或正式場合,強調不可動搖的承諾,如“戰友們誓同生死,共克時艱”。
如需查看更多例句或詳細出處,可參考《醒世恒言》《隋唐演義》等原著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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