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楚 地的社會風俗。 唐 元稹 《賽神》詩:“ 楚 俗不事事,巫風事妖神。” 清 李必恒 《谒浮山禹廟次昌黎石鼓韻作歌》:“ 楚 俗紛紛競淫祀,蛇神牛鬼争媕婀。”
(2).引申亦指 楚 地的自然風土。 唐 元稹 《玉泉道中作》詩:“ 楚 俗物候晚,孟冬纔有霜。”
“楚俗”一詞在漢語中特指古代楚國(主要位于今湖北、湖南及周邊地區)特有的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社會風尚。其含義可從以下幾個方面理解:
地域性文化特征: “楚俗”最核心的含義是指區别于中原或其他地域的、在楚國故地形成并流傳的獨特習俗。這包括當地的生産方式、生活禮儀、節慶活動、民間信仰、藝術形式(如音樂、舞蹈)等。例如,《史記·貨殖列傳》中提到楚地“飯稻羹魚”,反映了其以稻米為主食、漁業發達的飲食習俗。
崇巫尚鬼的風氣: 楚國地處南方,其文化深受原始宗教和巫術影響,“信巫鬼,重淫祀”是其顯著特點。這在屈原的《九歌》等楚辭作品中就有生動體現,描繪了隆重的祭祀儀式和人與神鬼溝通的場景,這種對神靈的敬畏和依賴深深植根于楚俗之中。
浪漫奔放的民風: 相較于中原禮制的嚴謹,楚俗常被描述為更富激情、崇尚自由、想象力豐富。這體現在其文學(楚辭的瑰麗想象)、藝術(漆器、織繡的繁複紋飾)和日常生活中,表現出一種不拘禮法、情感外露的特質。
曆史延續與影響: “楚俗”并非僅指先秦時期,其影響深遠,部分習俗在楚地(今兩湖地區)乃至更廣範圍得以延續或演變。例如端午節賽龍舟、吃粽子的習俗,其起源就與楚地紀念屈原的傳統密切相關,成為楚俗在後世的重要文化遺存。
文化符號與認同: 在更廣泛的文化讨論中,“楚俗”也常作為楚文化獨特性的象征,代表着一種與中原華夏文明并行發展、具有鮮明地方特色的文化體系。研究楚俗對于理解中華文化的多元一體格局具有重要意義。
來源參考:
“楚俗”一詞主要包含兩層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指古代楚地(今湖北、湖南、安徽等地)特有的社會習俗,尤其以巫風盛行、重視祭祀為特點。
例證:唐代元稹《賽神》詩中提到“楚俗不事事,巫風事妖神”,清代李必恒也描述楚地“競淫祀,蛇神牛鬼争媕婀”,均反映了楚地民衆熱衷巫術與鬼神崇拜的風俗。此外,楚俗還涵蓋服飾、音樂、舞蹈等文化特色,如編鐘樂舞、荊錦刺繡等。
引申為楚地獨特的自然氣候與物候特征。
例證:元稹在《玉泉道中作》中寫道“楚俗物候晚,孟冬纔有霜”,說明楚地氣候較中原溫暖,初冬才見霜降,體現了地域物候的差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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