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問制"是現代漢語中逐步形成的行政管理術語,指在公共服務或行政事務處理中,首位受理咨詢、投訴的工作人員須全程負責跟進直至問題解決的制度規範。該制度包含三層核心内容:
一、職責定位 要求首次接待人員作為"第一責任人",不得推诿敷衍,需準确判斷事項性質。如涉及非本部門業務,應主動協調對接相關部門。該機制在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的指導意見》中被明确列為提升政務效能的重要措施。
二、操作規範 包含首接登記、限時反饋、結果回訪三個基本環節。根據國家信訪局《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工作規則》,工作人員須在5個工作日内告知受理情況,15個工作日内反饋辦理進展。
三、制度價值 通過明确責任主體,有效破解"踢皮球"難題。中央黨校《地方政府治理創新案例集》顯示,實施首問制後群衆辦事滿意度平均提升23.6%,重複投訴率下降41%。該機制已延伸至醫療、教育等多個公共服務領域,成為現代服務型政府建設的重要制度創新。
首問制,全稱首問責任制,是一種以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為核心的工作制度,主要應用于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及服務行業。以下是詳細解釋:
首問制指第一位接待來訪者或接聽咨詢的工作人員(即首問責任人),必須全程負責解答、辦理或引導至相關部門,确保問題得到解決或明确答複。其核心要求是:
如需更完整的制度細則,可參考林州市政務服務大廳()或廣東海洋大學()的官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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