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睡。多指坐着或靠着斷續地入睡。 元 朱凱 《黃鶴樓》第一折:“止有 趙雲 和某,鎮守着 赤壁 連城,正在竈窩裡打盹。”《花月痕》第二回:“﹝ 荷生 ﹞遂一人踱進門來,靜悄悄的,有那車夫在石闆上打盹,轉彎到了東廊。” 冰心 《南歸》:“我困倦已極,側卧在父親床上打盹,被母親呻吟聲驚醒。”
“打盹”是一個口語化詞彙,指短暫、不深的小睡,通常發生在非正式休息場合或困倦時無意識地閉眼休息。以下是詳細解析:
詞義核心
“盹”本義指短暫的睡眠,“打”作為動詞前綴強調動作的進行,組合後表示“進入短暫睡眠狀态”。這種睡眠通常持續幾分鐘到半小時,程度較淺,易被外界幹擾打斷。
使用場景
程度與時間
相比“午睡”更具隨意性,時間更短(一般不超過30分鐘),且不一定躺卧。與“瞌睡”的區别在于,“瞌睡”側重困倦狀态,而“打盹”強調已進入睡眠動作。
文化引申
民間有“貓打盹”的說法,既形容貓科動物短暫睡眠習性,也比喻人保持警覺的淺眠狀态。歇後語“老母豬打盹——假裝迷糊”則引申為裝糊塗的诙諧表達。
科學視角
現代睡眠研究表明,10-20分鐘的“打盹”有助于恢複注意力,但超過30分鐘可能進入深度睡眠導緻醒後昏沉(睡眠慣性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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