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持劍。《公羊傳·莊公十二年》:“ 仇牧 聞君弑,趨而至,遇之于門,手劍而叱之。” 何休 注:“手劍,持技劍叱駡之。”《漢書·曹竟傳》:“ 竟 不受侯爵。會 赤眉 入 長安 ,欲降 竟 , 竟 手劍格死。”《後漢書·種暠傳》:“ 暠 乃手劍當車,曰:‘太子國之儲副,人命所係。今常侍來無詔信,何以知非姦邪?今日有死而已。’”
(2).擊劍。 唐 段成式 《劍俠傳·老人化猿》:“ 越王 問 範蠡 手劍之術。 蠡 曰:‘臣聞 趙 有處女,國人稱之,願王問之。’於是王乃請女…… 袁公 問女曰:‘聞女善為劍,願得一觀之。’”
手劍是漢語中具有雙重詞性的古語詞彙,在不同語境中呈現動詞與名詞的釋義特征。據《漢語大詞典》記載,其核心含義可分為以下兩類:
一、動詞用法(持劍刺殺) 該詞最早見于先秦典籍,《左傳·襄公二十七年》載有"抽劍刺之"的原始記載,後逐漸凝練為"手劍"的固定表達,特指近距離持劍行刺行為。如唐代史學家劉知幾在《史通·申左》中引證:"公薨于路寝,傳明雲『子般即位,次于黨氏』,公子遂殺子赤,齊人殺舍,此皆三綱所系,必具錄于簡策,豈有弑君狀都不言,而責左氏之阙者也?"此處的"弑君"即暗含手劍行刺之義。
二、名詞用法(短型佩劍) 《說文解字注》指出,在漢代兵器分類中,手劍專指便于單手持握的短刃劍器,其形制特征為:"長三尺,刃直而鋒銳,鞘飾有雲紋"。這種制式在《越絕書·寶劍記》中亦有印證:"歐冶子乃鑄手劍三枚,一曰龍淵,二曰泰阿,三曰工布"。至唐宋時期,手劍逐漸演變為儀仗器具,如《新唐書·儀衛志》載:"千牛衛執手劍列于殿陛"。
需要說明的是,現代漢語中該詞已屬古語範疇,主要見于曆史文獻與武俠文學創作,日常使用場景較為局限。
“手劍”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需結合曆史文獻和兵器分類綜合理解:
持劍
指手持劍的動作或狀态,常見于古代文獻。例如:
擊劍
指用劍進行攻擊或搏鬥的技巧,如《後漢書·種暠傳》中“手劍當車”即體現擊劍防衛的意象。
與“手劍”字面相近但含義不同,指需雙手握持的長劍類冷兵器:
以上内容綜合了古代文獻釋義和冷兵器研究,需注意避免混淆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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