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持着贓物。 漢 王符 《潛夫論·述赦》:“令惡人高會而誇詫,老盜服臧而過門,孝子見讎而不得讨,亡主見物而不得取,痛莫甚焉!” 汪繼培 箋:“臧,謂所竊物也。”
“服臧”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結合多個文獻來源綜合解釋如下:
基本釋義
指“持着贓物”,即攜帶或占有非法所得的財物。該詞主要用于描述盜竊者持有贓物的行為。
詞源與出處
源自東漢王符的《潛夫論·述赦》:“令惡人高會而誇詫,老盜服臧而過門”,意為讓盜賊公然炫耀贓物、招搖過市,表達了對縱容犯罪現象的批判。
字義解析
文獻例證
清代學者汪繼培在箋注《潛夫論》時進一步解釋:“臧,謂所竊物也”,強調“臧”特指盜竊所得的財物。
相關詞彙
古漢語中“臧”還可表示“善、好”(如《詩經》“何用不臧”),或作奴仆的賤稱,需結合語境區分。
“服臧”是古代對持有贓物行為的特定表述,常見于法制或批判性文獻中,現代漢語已極少使用。
《服臧》這個詞是指接納、采納入己。在古代,臧指外族或異邦,服指接納、歸附。所以,《服臧》即為接納異族或外邦人。
《服臧》這個詞的部首是⺮、彡,拆分後的筆畫是11畫。
《服臧》一詞最早出現在《論語》中的一句話:“服事勇夫。”後來成為一種稱呼,用來表示對異族或外邦人的接納和歸附。
繁體字為「佛曺」。
古漢字寫法為「伏曹」。
他無私的毅力和奉獻精神使他在國際社會上赢得了廣泛的尊重和《服臧》。
服從、服事、服從、服膺、服務
納附、聽命、歸順、擁護
排斥、拒絕、抗争、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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