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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司的意思、六司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六司的解釋

(1). 隋 宮廷女官名。 隋文帝 開皇 二年,宮内置六尚、六司、六典,遞相統攝。六司:一司令,掌圖籍法式,糾察宣奏;二司樂,掌音律;三司飾,掌簪珥花嚴;四司醫,掌方藥蔔筮;五司筵,掌鋪設灑掃;六司制,掌衣服裁縫。參閱《隋書·後妃傳序》。

(2). 唐 府州置司功、司倉、司戶、司兵、司法、司士六官。《新唐書·百官志四下》:“ 武德 初,司功、司倉、司戶、司兵、司法、司士書佐皆為司功等參軍事,有府四人,史十人。”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六司是隋唐時期中央行政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特指尚書省下轄的六個核心事務部門,負責執行國家政務的具體管理。其名稱與職能在不同朝代略有調整,但核心架構保持一緻,體現了古代中央官制的系統性與分工明确的特點。

一、基本釋義與曆史沿革

“六司”即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在隋唐時期的統稱。隋文帝時期确立“三省六部制”,唐代進一步完善,尚書省作為最高行政機構,下設六司(部)分掌不同領域:

二、制度演變與關聯概念

  1. 隋唐定制

    隋朝始設六部,唐代定型為“六司”,每司(部)以尚書為長官,侍郎為副職,下設四司(如吏部下轄吏部、司封、司勳、考功四司),形成“六部二十四司”的精細化管理體系 。

  2. 與“六局”的區别

    需注意區分“六司”與宮廷女官機構“六局”(尚宮、尚儀、尚服、尚食、尚寝、尚功)。後者屬内侍省,掌管後宮事務,與尚書省六司的朝政職能無關 。

三、權威文獻佐證

  1. 《唐六典》

    唐代官方行政法典,明确記載六部職權:“尚書省統六部……吏、戶、禮、兵、刑、工。”(卷第一·三師三公尚書都省)

  2. 《通典·職官典》

    杜佑詳述六部沿革:“隋置六曹……至唐改六曹為六部。”(卷二十三)

  3. 《舊唐書·職官志》

    分列六部職能,如“刑部尚書,掌天下刑法及徒隸、勾覆、關禁之政令。”(卷四十三)

四、文化影響

六司制度奠定了後世中央官制基礎,宋元明清均沿襲六部架構。其分工邏輯體現了古代“以職設官、以責定權”的治理智慧,對研究中國古代政治制度具有典型意義 。


參考資料來源:

  1. 劉昫《舊唐書·職官志》
  2. 李林甫《唐六典》
  3. 杜佑《通典》
  4. 歐陽修《新唐書·百官志》

網絡擴展解釋

關于“六司”的含義,不同曆史時期和語境下有不同的解釋,主要包括以下三類:

一、隋朝宮廷女官系統

隋文帝時期設立的後宮管理機構,分為六尚、六司、六典。其中「六司」具體指:

  1. 司令:掌管宮廷文書、法規及糾察事務;
  2. 司樂:負責音樂與禮儀音律;
  3. 司飾:管理首飾、妝容等儀容事務;
  4. 司醫:主理醫藥、占卜等事宜;
  5. 司筵:安排宴席布置與清潔灑掃;
  6. 司制:掌管衣物裁剪與縫制。

二、唐朝地方行政官職

唐代在府、州層級設「六司」官職,分管不同政務:

三、道教信仰中的南鬥六星君

在民間信仰中,「六司」指南鬥六星對應的星君,被視為掌管生死、福祿的神祇,與北鬥七星信仰并列。


以上内容綜合了隋唐職官制度與道教文化中的定義,完整信息可參考《隋書·後妃傳序》及唐代地方行政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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