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貸,賒欠。 宋 黃庭堅 《次韻張仲謀過酺池寺齋》:“深念煩鄰裡,忍窮禁貸賒。” 宋 陳造 《送學生歸赴秋試因省别業》詩:“投老憐漂泊,何時了貸賒。”
貸賒(dài shē)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指借貸活動中延期償還的信用行為,即債權人先将財物借給債務人,允許其延後還款。其中:
二者結合後,“貸賒”特指兼具財物轉移與延期償還雙重屬性的信用形式。
古代文獻中,“貸賒”多指商業信用。如《後漢書·劉盆子傳》載“少年來酤者,皆賒與之”,描述商戶對年輕顧客的賒賣行為,體現信任基礎下的延期支付。
漢代王符《潛夫論·斷訟》提及“貸賒之家”需規範契約,反映當時已存在專門從事信用借貸的群體,并需法律約束。
“貸賒”可視為“賒貸”的同義倒序詞,與現代漢語“賒賬”“信貸”有承襲關系,但更強調非即時交割的互信模式。其消亡與貨币經濟發展及信用體系細化相關,後世逐漸分化為“借貸”(側重資金融通)與“賒銷”(側重商品交易)。
據郭道揚《中國會計史稿》考證,漢代“貸賒”已是獨立會計科目,需登記債務方、标的物及清償期限,體現早期信用管理的制度化趨勢。
權威參考文獻:
“貸賒”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借貸與賒欠的結合,常見于宋代詩詞及古典文獻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貸賒”由“貸”(借貸)和“賒”(延期付款)組合而成,指通過借貸或賒賬的方式獲取財物,需後續償還。例如宋人黃庭堅在詩中提到“忍窮禁貸賒”(),體現經濟拮據時對借貸的克制。
字義分解
使用語境
該詞多用于描述經濟困頓或人情往來中的財物周轉,如宋代陳造詩句“何時了貸賒”暗含對長期債務的無奈()。
現代適用性
“貸賒”在現代漢語中極少使用,主要作為古典文學研究或特定曆史語境下的詞彙,需結合具體文本理解其含義。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中的用法,可參考《次韻張仲謀過酺池寺齋》等宋代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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