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emple;Buddhist monastery] 佛教寺廟、寺院的總稱
寺院。 唐 白居易 《新秋喜涼因寄兵部楊侍郎》詩:“褰簾對池竹,幽寂如僧院。”
僧院是漢語中對佛教僧侶集體修行與生活的宗教場所的專稱,指由出家僧人共同居住、進行宗教活動的封閉式建築群。《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僧衆聚居修行的處所”,核心特征包含戒律約束下的集體修行制度與宗教功能空間配置。從佛教術語體系分析,僧院與“寺院”“叢林”存在語義交叉,但更強調修行共同體的組織屬性,如《佛學大辭典》指出“僧院特指依戒律共住的僧團所在”。
典型僧院建築包含三重功能分區:山門以内的禮拜區設大雄寶殿供奉佛像,禅堂作為集體坐禅的核心空間,僧寮(即僧人寮房)構成生活居住區,這種格局在唐代百丈懷海禅師制定的《百丈清規》中有明确規定。現代佛教學者呂澂在《中國佛學源流略講》中強調,僧院制度在佛教中國化過程中發揮了關鍵作用,既保持了印度佛教的戒律傳統,又融合了漢地書院建築形制。
從宗教社會學視角,僧院承載着傳承教義、培養僧才、規範修行三重功能。敦煌研究院考證的唐代僧籍文書顯示,僧院内部實行嚴格的職事分工體系,包括維那(紀律監督)、典座(飲食管理)、香燈(佛事儀軌)等二十四種職務。這種制度化的管理模式,使僧院成為佛教文化存續的重要載體。
僧院,拼音為sēng yuàn,是漢語中對佛教寺廟或僧人居住場所的統稱。以下為詳細解釋:
僧院指佛教徒修行、學習佛法及傳播教義的場所,通常包含寺廟、禅堂、佛殿、僧舍等建築群。其核心功能是為僧人提供禅修、誦經、集體活動的空間,追求心靈淨化與解脫。
僧院一詞源于中國古代佛教傳統。佛教傳入中國後,逐漸建立僧院作為宗教活動中心,例如東漢洛陽白馬寺(中國最早的佛教寺院之一)。印度佛教中的“僧伽藍”(梵語Sangharama)是僧院的前身,意為“僧衆居所”,後演變為兼具修行與教學功能的場所。
若需進一步了解僧院建築布局或著名實例,可參考佛教史相關文獻或權威詞典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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